之前有一个这样的新闻。 一名吉林的女大学生由于酒精的作用下,回宾馆时,误入了一名陌生男子的房间,对这名陌生男子,既是亲又是抱! 男子在这种情况下,顺其自然地和她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早上,女子醒来后,发现男子并不是自己的男朋友,于是报警。 法院依旧对该男子以强奸罪论处,理由是其明知女性在醉酒状态下,还和她发生关系。 其实这种情况下,还是会有的,但是如果性别对调一下,是否又是另外的一种结果呢! 欢迎大家评论! 这个男子到底冤不冤?
之前有一个这样的新闻。 一名吉林的女大学生由于酒精的作用下,回宾馆时,误入了一名陌生男子的房间,对这名陌生男子,既是亲又是抱! 男子在这种情况下,顺其自然地和她发生了关系。 第二天早上,女子醒来后,发现男子并不是自己的男朋友,于是报警。 法院依旧对该男子以强奸罪论处,理由是其明知女性在醉酒状态下,还和她发生关系。 其实这种情况下,还是会有的,但是如果性别对调一下,是否又是另外的一种结果呢! 欢迎大家评论! 这个男子到底冤不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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