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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争取继承权,盛七小姐把三个哥哥和两个侄子都告上了法庭。盛爱颐,这位上海滩的金

为了争取继承权,盛七小姐把三个哥哥和两个侄子都告上了法庭。盛爱颐,这位上海滩的金枝玉叶,不被困于深宅之中…… 盛爱颐,她是资本家盛宣怀的第七个女儿,金尊玉贵。盛宣怀自幼重视对她的教育,盛爱颐的生母是盛家的当家主母——庄夫人。盛恩颐是盛宣怀的第四个儿子、也最受宠爱,盛爱颐和盛恩颐一母同胞,然而在遗产方面,哥哥对妹妹很无情。1916年,盛宣怀病逝,家族遗产被分成了两部分,一部分可继承的遗产,由盛宣怀的三个儿子和两个孙子(共五房)分配。另外一部分不能继承的遗产,用于盛家子孙的读书、婚嫁以及慈善等活动。 1927年,庄夫人去世,花花公子盛恩颐,对不可继承的遗产动起了歪心思。盛恩颐向法院提出要求,五房还要继承归入慈善基金的遗产,盛七小姐首先不服气,公用的遗产怎么能被继承呢?如果要继承,她和妹妹八小姐也有继承权。因此,盛七小姐向哥哥盛恩颐索要10万银元,她想出国留学。盛恩颐为人贪婪、拒绝了妹妹的请求。盛七小姐一怒之下,把五房都告上了法庭。案件一出,立刻轰动了社会,这可是全国首例维护女权的官司。虽然政府法律条文上,女子有继承权,但在社会上真正实施起来颇为困难。 盛七小姐请了律师,1928年9月5日开庭,一个月后,法院宣布盛七小姐胜诉。盛七小姐能有这样的胆识和魄力,是她的哥哥和侄子们没有想到的。 参考资料:《女性·舆论·审判:多维度考察盛爱颐诉请重析遗产案》 曹梦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