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江苏南通,贪污犯汤兰英在接受公审后,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汤兰英原本是一名财务人员,长期在如东县一家信用社担任会计,这个贪婪的女人,在1965年至1975年的10年时间里,利用经手钱财的便利条件,为自己大开方便之门,先后贪污公款高达4万5千元。 汤兰英是一个非常爱享受的人,在那个物资非常匮乏、人们普遍没钱的年代,别人家都是粗茶淡饭甚至食不果腹,她家却是顿顿大鱼大肉,想吃什么就吃什么,只要有空闲,她就带着一家人外出旅游。 在她贪污的公款中,还有一部分被用来打通关系和请客送礼,她因此能贪污公款长达10年而没被发现,后来她的奢侈生活被群众举报,这只蛀虫才被揪了出来,最终她被判处死刑。 五花大绑的汤兰英,被按着跪在地上,看得出她保养得还不错,紧闭双眼的脸上充满了绝望,随着一声枪响,她贪图享受的人生之路也走到了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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