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刑事案例: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在自己经营的口腔诊所内为患者开展牙科诊疗】

梁伯伯 2024-07-18 23:07:42

【医疗刑事案例: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在自己经营的口腔诊所内为患者开展牙科诊疗】   【基本案情】2020年11月3日下午,被告人周某某在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位于本区x街道x路x号x楼自己经营的x商贸有限公司口腔诊所内为患者王某开展牙科诊疗活动。   【证据】证人王某的证言、证明、照片、营业执照、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归案经过、认罪认罚具结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人口信息表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量刑建议】根据被告人周某某的犯罪事实及认罪认罚情节,公诉机关建议本院对被告人周某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庭审意见】本院认为,被告人周某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非法行医,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行医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法院判决】二〇二一年一月八日判决,犯非法行医罪,判处被告人周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三千元。   【司法裁判案例】#非法行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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