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刑事案例:为了向医院销售骨科医疗器械,多次以提成名义向院长贿赂】 【基本案情】被告人杨某某于2007年10月至2013年3月被x县委任命为x县中医院院长。杨某某在任x县中医院院长期间,医疗器械销售人员苍某某(另案处理)为了向x县中医院销售骨科医疗器械,多次以提成名义向杨某某受贿; 杨某某共收受苍某某贿赂款40000元,杨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购置医疗器械及结算方面给苍某某提供帮助。2017年5月15日,杨某某主动向检察机关投案自首,并上交赃款40000元。 【证据】破案经过;赃款收据;HJ公司;HB公司营业执照;x县中医院2008年-2013年财务明细账;证人苍某某证言;被告人杨某某户籍证明;x县委组织部文件;杨某某的供述与辩解等。 【庭审意见】本院认为,被告人杨某某利用担任x县中医院院长便利,多次收受医疗器械销售人员苍某某给予的骨科医疗器械回扣款40000元,构成受贿罪。检察机关指控本案定性及援引法律条款正确,予以支持。 被告人在被追诉前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 【法院判决】二O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法院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扣押在案受贿款人民币四万元,由检察机关上缴国库。 【司法裁判案例】#医疗反腐#
【医疗刑事案例:为了向医院销售骨科医疗器械,多次以提成名义向院长贿赂】 【基
梁伯伯
2024-07-25 22: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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