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刑事案例:医生将其经手诊治的13例病人介绍到公司安装假肢,并收受回扣】  

梁伯伯 2024-08-25 23:58:02

【医疗刑事案例:医生将其经手诊治的13例病人介绍到公司安装假肢,并收受回扣】   【基本案情】2009年-2013年期间,被告人谭某某利用其x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生的工作便利,将其经手诊治的13例病人介绍到专业生产假肢、矫型器等康复器材并提供相应的安装及配套康复服务的医疗器械公司即x公司接受康复治疗及安装假肢、矫型器等产品。   x公司收取这些病人所装配假肢、矫型器的金额人民币169387元后,由其公司两名业务人员按装配假肢10%、装配矫型器20%的比例给予被告人谭某某回扣累计人民币14931.76元。案发后,被告人谭某某已退赃款14900元。   【证据】证人李某某、陈某的证词,x公司的研发费明细表、谭某某的任职情况及干部履历表、退赃收据、人口信息资料及到案经过等证据。   【庭审意见】本院认为,被告人谭某某无视国家法律,利用其医生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医疗器械产品销售方回扣共计人民币14931.76元,其行为已经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谭某某收取回扣人民币14900元金额不符,予以纠正。   被告人归案后如实供述所犯罪行,认罪态度较好,系初犯,具有悔罪表现,积极退赃,被告人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法院判决】二〇一四年十月三十一日法院判决,被告人谭某某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赃款人民币14931.76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由扣押机关负责处理。   【司法裁判案例】#医疗反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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