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攀枝花,男子好心,看着村里的芒果,因为村里的小路卖不出去,他便借了7万元,自费修山路,可路刚修好,就被村民举报了,森林公安来了,男子被罚4万多元,要求他6个月恢复原状,他不服,就将森林公安告上法庭。
四川攀枝花的村民何元能住在啊喇乡旺牛社区半山腰,十余年间,他始终被交通不便所困扰。
上下山的路坑洼狭窄,常常让人难以行走,家中所有生活物资都得靠人背马驮;到了芒果丰收季,果实的运输更是成了大难题。
眼看着村里人辛苦种的芒果因为难以运送而被迫滞销,何元能感到无比着急。
2018年,何元能决定做出改变。他自己掏钱,再从银行贷了5万元、向亲友借了2万元,总共筹集了7万元的修路资金。
他计划在已有的小路基础上扩宽,将狭窄的小道整修成一条能开车通行的简易道路,既为家人解决出行问题,也让村里的芒果有了销路。
没过多久,机器和工人进山开工,历时十余天,路终于修好了。这条全长847米的山路虽然简单,但足够让农用车通行。
看到改造完成的新路,何元能和村民们都松了一口气,眼前的这条路是他们通向希望的道路。
然而好景不长,两个月后,森林公安找上了门。原来,有人匿名举报何元能未经批准在林地上修路,森林公安随后进行了调查。
何元能感到很意外:“这里并没有林木,甚至连杂草都不多。”
他试图解释修路的必要性,但在森林公安看来,哪怕是便道,只要属于林地,都受法律保护,修路必须要先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
最终,森林公安作出行政处罚:罚款4.4万元,并在六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
面对这样的处罚,何元能觉得难以接受。这条路承载着村民们脱贫致富的希望,他不愿看到全村人的努力被罚款和复原令轻易抹消。
何元能决定起诉森林公安,希望法院能撤销这一处罚。
2019年7月,攀枝花东区人民法院受理了这起案件,庭审中,几位村民作证,确认这条路确实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帮助解决了农产品运输问题。
然而,法院认为何元能的行为已构成占用林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法行为,驳回了他的诉讼请求,维持原处罚决定。
判决书下来后,何元能无奈地接受了结果。虽然想上诉,但家庭经济困难让他无力承担高昂的诉讼成本。
他家的经济状况本就不佳,修路所借的债务也尚未偿还;而追加的4.4万元罚款更是让这个家庭雪上加霜。何元能对此只能感叹:“这条路的代价太沉重了。”
这起案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公众纷纷为何元能感到惋惜,不少人认为他的初衷无可厚非。
这也让人思考:是否可以在法律执行的过程中兼顾村民的实际需求?而执法部门在履行法律职责的同时,是否可以采取更具弹性的处理方式?
有人提出,执法部门可以先向村民普及相关的法律知识,协助其办理必要手续,从而避免“好心做错事”的困境。
这起事件并非个例,在全国其他一些地区,也有类似的村民自费修路却遭遇法律困境的案例。
在河南和福建的一些山区,农民因未经审批自费修建便道,最终被认定为违法占用林地,分别被处以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这些事件中,法律与村民生计需求的冲突频频显现,成为基层治理中的一个难题。
舆论的持续关注也使社会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问题产生了更深入的思考。
许多人认为,政府应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特别是在修路、桥梁等公共设施建设方面,帮助村民改善生活条件。
而对于村民自费修建基础设施的行为,是否可以在法律框架内设立更灵活的管理措施,使基层治理在法治严谨和人性化执法之间找到平衡?
事件落幕后,何元能依然坚持维护这条路,为了偿还罚款,他拼尽全力,甚至加倍努力种植和销售农作物。
他希望有一天,这条道路不再是“烦心路”,而是能真正带给村民们一条通向幸福的康庄大道。
中国红
应该村干部上报国家,本来只五公里报个十五公里,等国家出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