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聊城,一男子将出售的娃娃菜浸泡在福尔马林中,可以长时间保持蔬菜新鲜,被主管部门发现并被罚12万元。男子不服,觉得罚款太多,一纸诉状提起行政诉讼。 2023年夏天,山东聊城一起食品安全案件引发广泛关注。一位名叫王强(化名)的蔬菜商贩,在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出的12万元罚单时,难以置信地反复确认着这个数字。这笔数额巨大的罚款,几乎相当于他一年的收入总和。 作为一个普通的蔬菜批发商,王强在当地菜市场经营着一个不大的门市。他主要从周边农民手中收购新鲜蔬菜,然后转手卖给其他商贩,靠着微薄的差价维持生计。在竞争激烈的菜市场里,每天的收入并不稳定,有时一天到晚也只能赚到一百多元。 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加剧,王强的生意越发难做。由于蔬菜容易腐烂变质,存储和保鲜成了困扰他的一大难题。特别是在炎热的夏季,娃娃菜这类易腐烂的蔬菜往往只能存放很短时间,稍不注意就会造成损失。同时,其他商贩也都在想方设法延长蔬菜的保质期,争抢市场份额。 在这样的压力下,王强开始寻找各种保鲜方法。他曾尝试过多种传统保鲜方式,比如冰镇、喷水等,但效果都不够理想。直到有一天,他偶然得知福尔马林可以让蔬菜保持长期新鲜的"秘诀"。尽管知道这种做法可能存在风险,但为了减少损失,他还是铤而走险。 王强开始在门市内偷偷将收购来的娃娃菜浸泡在福尔马林溶液中。这种方法确实让蔬菜保持了更久的新鲜度,看起来青翠欲滴,减少了不少损耗。然而,这种违法添加行为很快就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发现。 当执法人员进入王强的门市检查时,便闻到了一股刺鼻的气味。他们当场发现王强正在将娃娃菜浸泡在可疑液体中。经过现场取样检测,证实这些液体就是含有甲醛成分的福尔马林。执法人员随即展开详细调查,发现王强已经将处理过的娃娃菜卖给了37家商户,涉及金额1295元。 这起看似普通的食品安全案件,实际上暴露出一些小商贩为了经济利益,罔顾消费者健康的现象。福尔马林作为一种被世界卫生组织列为一级致癌物的化学品,其危害性早已为大众所知。然而,仍然有商贩铤而走险,使用这种有害物质来处理食品。 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充分调查取证后,依据《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王强做出了12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这个处罚金额虽然对王强来说是一笔巨款,但在法律框架内,这实际上已经是从轻处罚的结果。然而,王强并不认可这个处罚决定,他随即开始了漫长的申诉之路。 在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发现问题后,立即展开了全面调查。除了现场取样检测确认福尔马林的存在,执法人员还对王强的销售记录进行了详细核查。调查显示,这批经过福尔马林处理的娃娃菜,每份获利3元,总计非法获利111元。 为了进一步评估此事件的危害程度,市场监督管理局邀请了当地医疗机构的专家进行专业分析。专家指出,福尔马林的主要成分是甲醛,不仅具有强烈的刺激性,还会对人体多个器官造成损害。长期食用含有福尔马林的食品,可能引发多种疾病,甚至增加患癌风险。 食品安全专家也指出,类似案例在全国并非孤例。一些不法商贩为了延长水产品、蔬菜的保质期,经常违规使用福尔马林等违禁添加剂。这种行为不仅违反《食品安全法》,更是对消费者健康的严重威胁。专家还援引了多起因使用福尔马林导致的食品安全事故案例,强调了严格监管的必要性。 面对12万元的处罚决定,王强第一时间提出异议。他向市场监督管理局陈述,称自己的销售额仅有千余元,获利更是只有百余元,处罚金额与违法所得严重不成比例。他认为这样的处罚过于严厉,要求降低罚款金额。 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王强寻求了法律援助。接手案件的法律援助律师详细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文,特别是《食品安全法》第123条的规定。该条明确指出,在食品中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不满1万元的,处以10万至15万元的罚款。律师说明,市监局的处罚决定是在法定范围内的,且已经考虑了从轻处罚的因素。 在行政复议阶段,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供了充分的证据,证明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也符合行政处罚的相关原则。复议机关认为,考虑到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性,12万元的处罚金额属于合理范围,因此维持了原处罚决定。 最终,王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庭上,市场监督管理局详细陈述了执法过程和处罚依据。法院经过审理,认定市监局的处罚决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程序合法、处罚适当,驳回了王强的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的处理结果,向社会传递了一个明确信号:食品安全无小事,违法添加行为必将受到严惩。尽管对个体经营者来说,处罚金额可能显得较重,但这恰恰体现了法律对食品安全的高度重视。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这也是一个提醒:在购买新鲜蔬菜时要选择正规渠道,警惕异常新鲜的食品背后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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