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发现很多女律师也特爱用性别来判断事件。
前几天,我碰到一个女律师,说一个女的被娘家父母和弟弟压榨剥削。
我就好奇问了咋回事!
女律师说,这女的和老公是大学谈恋爱(都是本地某学院的),毕业后结婚,按照本地习俗,彩礼是“免“的,但要收“衣服钱“。男方家庭条件还不错,送了28.8万,女方实收18.8万。(十年前本地习俗20万以上,女方嫁妆得有车,以下就是被子和普通家电用品),这钱全部被女方父母拿走了,说是用来办酒水(按照本地十年前水平,农村自办撑死了1500一桌)。
公婆出资给两人开了一家汽修厂,现在生意还挺好。女的平时没少给娘家补贴。
最近小舅子要结婚了,父母跟女儿提出,让女儿出一笔钱,帮小舅子买房,大概需要三十万。女的就跟老公提了,女婿说,出三十万可以,但小舅子要写一张欠条,十年内还清。
结果父母和小舅子都不乐意写,天天叫女儿回娘家,反正是各种精神pua,说女儿没良心之类的。
然后女律师就开始了,说这女的太不容易了,被娘家这么压榨云云。
我说,不容易的是女婿吧,割的都是他的肉啊。
女律师“纠正”我,表示,这是女婿家庭的夫妻共同财产。
我说法律是共同财产没错,但是钱明明是女婿赚来的呀。如果这女的真的想跟老公过日子,不应该反抗娘家吗?现在她自己不敢反抗娘家,反而从老公身上剥削,转移资产补贴娘家,这里最可怜的不应该是女婿吗?换做是我,早踏马提离婚了,我相信,这事里,是女婿太爱老婆了,所以一直纵容。
女律师说:你们都是男的,都是既得利益群体,不帮女的说话[摊手][摊手][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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