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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录女友微信账号骗钱,领刑二年十个月!

微信作为一种通讯工具,在为人们提供便利的同时,也容易成为犯罪分子的诈骗工具。近日,许昌中院审理了一起登录女友微信实施诈骗的案件。

基本案情

解某与王某系情侣关系。某天,王某手机摔坏,解某便利用这个时机,在女友王某不知情的情况下,用自己手机登录王某微信账号,冒用王某名义虚构孩子生病、长辈去世、打官司需要用钱等理由,向王某的多个微信好友发送消息,分多次共计骗取王某两名微信好友4.52万元。事情败露后,解某立即潜逃并切断与被害人的联系,并将其骗取的钱款挥霍一空。

判决结果

法院审理认为,解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根据解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判处解某有期徒刑二年零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法官提醒

近年来,利用社交平台实施诈骗的行为层出不穷,广大群众要做到:一要严守账号安全,切勿将个人微信、支付宝等账号密码泄露给他人,包括亲密关系者;手机损坏、丢失时,应立即冻结账号,避免他人恶意登录。二要多方核实验证,若遇亲友通过社交平台借款,务必通过电话、视频或当面核实身份及事由,警惕被骗。三要强化法律认知,冒用他人身份实施诈骗属刑事犯罪,切勿因贪念或侥幸心理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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