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的儿子相亲找了个对象,俩人都是博士毕业,在北京都有很稳定的工作,谈了一年发展很顺利,但绝不是那种非你不娶,非你不嫁的关系,就是相互感觉还行,五一双方家长见面,商量孩子的婚事,女方提出要在男方的房本上加上女儿的名字,理由是男方虽己买房,但只交了个首付200万,每月还有万元的房贷要还,俩孩子结婚后,男孩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男孩还贷也就相当于女儿也在还,所以要求房本上加女孩的姓名。朋友和儿子听罢很犹豫,说回家商量一下再答复
我朋友现在非常为难,按本意是不想加女方名,但孩子又年龄大了,担心加上名,俩人走不长久怎么办?
朋友们,大家说说女方的要求合理吗?这个名男方应不应该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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