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37岁已婚男子程某与妻子长期分居,寂寞中与23岁重庆女子雪儿网恋。雪儿主动示爱,两次转账520元表达心意,程某感动后辞职赴渝见面,却遭雪儿多次爽约。程某苦等9个月无果,最终被雪儿拉黑。
据5月5日重庆天天630新闻报道,37岁的程某与妻子分居多年,婚姻名存实亡。为排解寂寞,他常在网络上与陌生人聊天,直到遇见自称重庆巫山人的23岁女子雪儿。
雪儿自称在纹眉店工作,性格活泼,两人从日常寒暄到深夜畅聊,仅用一周便熟络起来。
雪儿对程某的追求堪称“教科书级”,每日嘘寒问暖,得知程某是外卖员后,多次叮嘱他:骑车慢点、记得吃饭等,还分享自己吃火锅的照片,配文:要是你在就好了。
程某虽心存顾虑,但雪儿一句年龄不是问题,真心最重要让他彻底沦陷。
交往第二个月,雪儿突然转账520元,留言:宝宝,天气热了,给自己买件新T恤,程某虽未收钱,却因这份仪式感彻底卸下心防。
三个月后,雪儿再次转账520元,称:这是我们的恋爱基金,等你攒够路费来重庆。
程某感动不已,当即辞去工作,揣着雪儿转的1040元和积蓄踏上南下列车。临行前,雪儿还发来定位,称会在车站接他。
然而,当程某风尘仆仆抵达重庆,雪儿却以店里临时有客人、闺蜜突然到访等为由爽约,最后竟直接失联。
程某在巫山县城租下地下室,白天送外卖,晚上守在雪儿工作的纹眉店附近。他尝试过报警,但民警表示:无诈骗证据,无法立案。
也试过在雪儿店门口蹲守,却被店员告知:店里根本没有这个人。
9个月里,他换了3份工作,瘦了20斤,唯一收获是雪儿拉黑他前发的最后一条消息:我们不合适,别纠缠了。
有人质疑雪儿是“杀猪盘”高手,但翻遍聊天记录,她从未主动索要钱财,反倒是多次给程某钱。
也有人猜测雪儿是“情感骗子”,可她转出的1040元至今未索回。更吊诡的是,雪儿的社交账号始终未注销,朋友圈仍会更新自拍,但永远屏蔽了程某。
这场荒诞的网恋中,最讽刺的莫过于程某的双标,他明知自己未离婚,却对雪儿隐瞒已婚事实;雪儿转账时,他欣然接受;雪儿失联后,他又指责对方“玩弄感情”。
如今,程某打算回山东重新开始,只是手机里存着的97张雪儿照片,和那句未发送的我离婚了,我们重新认识好吗,成了他永远无法寄出的心事。
一、根据《民法典》第657条,雪儿两次主动转账520元,金额具有“我爱你”的特殊含义,且未附加任何条件,构成赠与合同。
程某接受转账并用于日常开销,表明双方已达成赠与合意。即便雪儿事后反悔,因赠与已完成,其无权要求返还。
《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需满足三个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财物。
本案中,雪儿未虚构身份,未主动索要钱财,且未以恋爱为名要求程某支付任何费用。其拒绝见面的行为虽可疑,但不足以证明其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不构成诈骗罪。
二、根据《刑法》第258条,有配偶而重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程某虽未与雪儿登记结婚,但若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则可能构成事实重婚。
本案中,程某仅与雪儿网恋并短暂见面,未达到重婚罪的构成要件,但其已婚身份仍属过错。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夫妻应互相忠实。程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虽不违法,但违反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
若其妻子起诉离婚,法院可能依据《民法典》第1091条,以“有其他重大过错”为由,判决程某少分或不分财产。
三、根据《网络安全法》第24条,网络运营者应要求用户实名登记。若雪儿使用虚假身份注册账号,平台可能因未尽审核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但本案中,程某未提供证据证明雪儿身份虚假,且平台已履行基本风险提示义务,因此无需担责。
《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10条规定,电信业务经营者应建立预警劝阻系统。
若程某曾向平台举报遭遇诈骗,平台未及时采取措施,可能因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补充责任。
但本案中,程某未主动求助平台,平台无主动干预义务。
当情感被异化为数字符号,当真心沦为一场愿者上钩的赌局,法律能做的,唯有划定行为的底线,守护规则的尊严。
至于那些游走于道德边缘的暧昧,或许只能交给时间与良知去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