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房东将自己一套毛胚房租给1男子,两人签了8年合约,8年后,房东要价,男子不租了,谁料,房东去收房时,简直被眼前的一幕惊掉下巴,这还是自己的房子吗?
合同里白纸黑字写着,能搬走的归租客,搬不走的归房东。谁能想到,租客退房时,直接把地板拆了,门也撬走了,甚至连空调都没放过,愣是给房东留下一个“毛坯房2.0”。房东当然气不打一处来,可租客拿着合同说事儿,说自己按合同办事。这事儿一出,大家伙儿都开始讨论:这租房到期了,装修到底算谁的?
有人觉得,租客自己花钱装的,想拆就拆,没毛病。也有人觉得,这租客也太不厚道了,恨不得把墙皮都铲走。说白了,这事儿的关键就在于,合同上没把“装修”这事儿说清楚,到底算能搬走的,还是不能搬走的?
这合同签的,看似清清楚楚,实则漏洞百出。以后签合同,可得长点心,把方方面面都考虑到,免得最后吃亏的是自己。不然,到时候扯皮,费时费力不说,还影响心情。所以,你觉得,下次再签类似合同,哪些细节必须明确写清楚,才能避免类似的纠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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