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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冤不冤!”一位中学生在学校里向老师举报同学玩手机,成功后获得了老师奖励的一瓶牛

“冤不冤!”一位中学生在学校里向老师举报同学玩手机,成功后获得了老师奖励的一瓶牛奶,谁知被举报的同学恼羞成怒,把举报的同学打成了轻伤二级,被打同学的父母将打人者和监护人以及学校告上法庭,谁知最终打人者只需要承担50%的责任? 在平时的工作和生活中,举报者有奖励都是一件比较常见的事情,然而在学校里,学生一般都是互相帮助和谐友爱的,如果鼓励他们互相举报对方,就可能会产生矛盾。 一中学为了能有效避免学生带手机上学的问题,就推出了一个举报奖励机制,举报的同学如果被发现属实,就能得到奖励。 一位中学生小宋在上学时看到了同学小周在玩手机,于是他向老师举报并且从小周的书包里擅自拿出了小周的平板电脑,老师看到后还奖励了小宋一瓶牛奶。 谁知小周外出回来后,发现自己书包里的平板电脑不见了,得知是小宋举报并且拿走了之后,一气之下殴打了小宋的头部等部位,造成对方轻伤二级。 公安机关赶到之后,因为小周是未成年人,因此就没有追究他的刑事责任,而小宋的父母却不乐意了,他们起诉了小周以及小周的父母还有学校,要求承担责任并赔偿。 法院认为小周打伤了小宋的行为确有不妥,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小宋擅自拿走了同学的平板电脑,这个行为也有不妥之处,因此可以减轻小周的民事责任。 同时学校里鼓励学生之间互相举报,有引发矛盾的可能,并且老师也没有及时处理两个同学的关系,导致事故的发生,因此学校也负相应的责任。 最终法官判决打人的小周负此次责任的50%,学校负责30%,而被打的小宋则自己承担20%的责任,不管怎么说,打人都是不对的,这件事情原本可以有更好的解决方式,结果最后却还是发生了悲剧。 信息来源:《中学生举报同学玩手机老师奖励一瓶牛奶 被举报学生将其打成轻伤二级》广州日报

评论列表

北海之羽
北海之羽 27
2025-05-28 23:01
什么“拿走”?谁允许他“拿走”的?不告而取是为偷,小偷偷东西了被打,不理所当然吗?
用户10xxx12
用户10xxx12 7
2025-05-29 07:51
该打,举报就是不讲义气,还偷平板!

用户99xxx16 回复 05-29 12:51
举报可以,偷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