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嫖成功了?”新疆乌鲁木齐,一男子采挖44株野生雪莲,带回家后晾晒成干,以每株150元的价格售卖,很快就有买家找上门,想以2000元将44株雪莲全部拿下,男子同意并邮寄给了买家,没想到,买家收到货后觉得质量不好,两人产生纠纷,买家随即向民警举报,法院判了!
据大象新闻6月5日报道,男子原本是要采摘蘑菇的,新疆乌苏市的马某怎么也没想到,自己顺手挖的"宝贝"会惹上大麻烦。
2022年夏天,他在山里捡蘑菇时突然发现山坡上长着几株雪莲,心里一激灵:"这可是值钱货!
雪莲这类高山植物生长周期相当漫长,从种子发芽到开花需要五年时间,实际能生长的日子加起来也就八个月左右。马某挖走的44株雪莲,相当于毁掉了两百多年的自然积累。这类植物在生态链里挺关键,没了它们可能导致水土流失加剧,甚至影响整个高山草甸的稳定。
最近两年新疆对这种行为的打击力度明显加大。像去年七月,就有三人因为分两次挖了818株雪莲,被判了三年刑期,光是罚款就交了四五千块。对比马某这次缓刑加罚金的处理,说明法院也会看具体情节轻重来定夺。不过只要动了受保护的野生植物,不管数量多少都够上刑事门槛了。
买家的举报行为其实有法律依据。根据《野生植物保护条例》,不光采挖违法,收购没许可证的雪莲同样要担责。今年三月乌鲁木齐警方在检查站查车时,就遇到过试图用纸箱藏37株雪莲的司机,当时直接按非法收购立案了。所以那个海南买家要是明知违法还购买,本身也踩了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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