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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女子打出租车回家,平时只需60元,但这次出租车打表105元都没有到。司机

上海,一女子打出租车回家,平时只需60元,但这次出租车打表105元都没有到。司机见女子发现自己绕路,便表示可以给女子少一点,双方经过协商,女子最终支付70元下车离开。(来源:河南手机报)

视频中,女子对出租车司机说:“你这可是我打过最贵的车,105元了还没到达地方。”

司机见自己绕路已被女乘客发现,就表示可以给女子少一点,女子问少多少,司机先让支付90元,后又说80元也行。

女子说自己平时打车最多需要60元,司机绕路太狠了,如果是一点,她也认了,所以她最多支付50元。

司机说他也非常不容易,等了四个小时才拉到女子,50元不可能。

女子说自己憋了一肚子气,所以不能给60元,只能给50元,这也是很给司机面子了,而且司机不容易不是坑别人的理由,如果司机不同意,她就选择报警。

另外,女子说司机绕路她早就发现了,没想到绕路这么狠,如果没有发现,就可能需要多支付100多元了。她也不差这10元,但就是不能支付60元。

司机见女子非常熟悉路程,就让女子按正常价格支付60元,再三说自己排队等候4个小时不容易。

女子最后劝司机以后不要这么干了,她愿意支付70元,司机连忙向女子道歉,说以后不这么干了。

媒体报道后,当地运管部门表示,通过调取行车轨迹,70元也收多了,他们将会对司机依法处罚。

事后,网友都表示该女子又善良又智慧,发现出租车绕路后,并没有争吵也没有举报,而是有理有据地和司机讲道理,既维护了自己合法权益,又给了司机一个机会,非常值得点赞。

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二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或者通常的运输路线将旅客、货物运输到约定地点。

第八百一十三条规定,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应当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承运人未按照约定路线或者通常路线运输增加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可以拒绝支付增加部分的票款或者运输费用。

根上述规定,女子乘坐出租车后,就和出租车司机形成了客运合同,司机应当按照正常运输线路将女子运送到目的地,女子给出租车支付运费。如果司机涉嫌绕路增加了费用,女子就有权拒绝支付。

实践中,如果乘客发现司机绕路,和司机协商未果,除了女子说的选择报警以外,还可以向运管部门或者出租车管理公司进行举报投诉。

《上海出租车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客运服务驾驶员应当按照合理路线或者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

第四十五条规定,对客运服务驾驶员违反上述规定的,由市客管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并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驾驶员违反本条例情节严重的,由市客管处责令其暂停营业十五天以下,或者取消其客运服务的营运资格。

根据上述规定,如果司机绕路,轻则没收违法所得,重则停业整顿,甚至取消营运资格。

所以司机得知女子发现自己绕路,愿意给女子减少路费,而女子明知道司机绕路,却理解司机的不易,仍然愿意给司机多支付运费,典型的“得饶人处且饶人”,非常难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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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尽在笑谈中
尽在笑谈中 1
2025-06-07 04:27
不知为何广州夜的士要加收12元的起步价[眯眼睛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