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国防部长卡茨说,伊朗越过了“红线”,居然用导弹攻击特拉维夫的民用目标。实际上,战争打到这个份上,还有什么民用和军用之分呢?
以色列先发动这场战争,就必须为此付出代价,美国中央情报局前分析师拉里·约翰逊(Larry Johnson)在接受采访时就认为,根据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伊朗有权对以色列“无端和非法袭击民用目标”的行为作出回应,以色列说什么都没有用了,何况伊朗导弹的精确度也不高。伊朗媒体也说,以色列的情报和军事总部故意设在特拉维夫人口稠密“心脏地带”,按照内塔尼亚胡对加沙地带的轰炸标准,以平民都是“人盾”和合法打击的目标。冤冤相报何时了?什么时候才能一战了结两国之间的恩恩怨怨?难道双方都有决心使用核武器将对方从地图上抹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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