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理解也得接受,剧本已定,雷霆七场登顶冠军。 NBA首先是商业化资本,竞技比赛只是资本盈利的舞台,而“噱头”和“话题”是延续盈利的手段。NBA联盟存在的意义就是“赚钱”,没钱赚了谁还“玩儿”NBA。 对于今年总决赛的两支球队,总裁肖华面临的选择题其实很实际,若是豪门球队(如湖人、凯尔特人)那4场横扫夺冠,成就王朝,扩大场外利益。但像雷霆、步行者这样的小球市,那么一定会打满7场,要知道,后者每多打一场总决赛就能带来多一场的门票、转播、全球版权等的利益。 那么,为什么会选择雷霆而不是步行者?首先,两队均非传统流量球队,然而,年轻的雷霆常规赛连续两年西部第一,联盟现在急需塑造新王朝以延续话题热度,而拥有新科MVP亚历山大的雷霆完美契合这一需求。 若夺冠,他将成为NBA推广的新招牌,而步行者草根团队篮球的商业价值是远低于个人英雄主义的影响力度。 总之,收益最大化”与“新王加冕”的双重驱动,雷霆的崛起叙事和球星潜力更符合联盟利益的长期商业开发,而步行者只能是陪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