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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最近判了一个案子,让人看了又气又恨。一个叫麦某的男人,33岁,他早在2011

新疆最近判了一个案子,让人看了又气又恨。一个叫麦某的男人,33岁,他早在2011年就被确诊感染了艾滋病病毒(HIV)。

按理说,知道自己得了这种病,就应该格外小心,避免传染给别人,这是基本常识,也是法律要求。

但麦某干了什么呢?

时间从2020年到2022年,整整两年多。在这期间,麦某故意隐瞒了自己患有艾滋病的实情,和另一位叫米某的人,发生了超过30次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不戴安全套)的性关系。

米某一直被蒙在鼓里,完全不知道和自己发生关系的人携带着致命的病毒。直到后来,米某身体开始不对劲,出现了持续低烧、淋巴结肿大这些症状。去医院一检查,结果如同晴天霹雳——米某也被确诊感染了艾滋病病毒!

事情到这里已经够恶劣了,但更可恨的还在后头。

警方调查发现,麦某的手机里,明明存着当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CDC)发来的信息提醒! 这条信息清清楚楚地要求他:必须告知你的性伴侣你的感染状况! 这是疾控部门对艾滋病感染者的常规警示和法律规定。

麦某是怎么做的?他不仅没告诉米某,还故意把这条关键的信息提示给删掉了! 他压根就没想过要转发给米某看。这个举动,彻底暴露了他恶意隐瞒、蓄意传播的险恶用心。他不是不小心,不是忘了,而是明知故犯,故意要害人!

法院最后给麦某定的罪是“故意伤害罪”,判了他六年半的有期徒刑。 很多人可能纳闷:传播性病,一般不都是定“传播性病罪”吗?为啥这里是“故意伤害罪”?而且判得还不轻。

这背后的法律道理很明确:

艾滋病是“重伤”: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刑法》和相关的司法解释),故意传播艾滋病病毒,导致他人感染的,在法律上等同于造成他人“重伤”的后果。 为什么?因为艾滋病目前无法彻底治愈,需要终身服药治疗,对感染者的身体健康、生活质量乃至寿命,都会造成极其严重的、长期的损害。这种伤害程度,法律认定为“重伤”。

“故意伤害罪”更重: “传播性病罪”(针对的是梅毒、淋病等)一般判得比较轻,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故意伤害罪”,如果是致人重伤的,起刑点就是三年以上十年以下。麦某的行为性质极其恶劣,造成的后果又极其严重(导致米某感染艾滋病,构成重伤),所以用“故意伤害罪”来判,更能罚当其罪,判得更重。

恶意非常明显: 法院判这么重,关键点在于认定了麦某是“故意”且“恶意放任”。

他早就知道自己有病(2011年确诊)。

他故意隐瞒病情(没告诉米某)。

他故意不采取保护措施(30多次无套性行为)。

他故意删除疾控中心的警告信息(铁证如山,证明他不想履行告知义务)。

他明知吃药只能降低传染风险,不能100%消除风险: 这点很重要。麦某作为长期感染者,他清楚知道,即使自己按时吃药,把体内病毒量控制到很低水平(“检测不到”),也只是大大降低传染给别人的几率,并不能完全保证绝对不会传染。但他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连续两年多,恶意地放任这种风险存在,最终导致米某感染。 这种对他人健康极度漠视、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的态度,就是法律上的“间接故意”,同样构成故意犯罪。

类似的案子不是第一次。法院这么判是有先例的:

比如四川就发生过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案子。一个叫周天武的男人,也是明知自己感染艾滋病,故意隐瞒病情,和女朋友发生无保护性关系,导致女朋友感染。法院最后也是以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判了周天武五年有期徒刑。

新疆这个麦某,被判了六年半,比周天武还重。为什么?因为他的行为持续时间更长(两年多,30多次),恶意更明显(删除疾控警告信息),情节更恶劣。法院就是要用更重的刑罚,来严惩这种极其自私、危害极大的行为。

这个案子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

故意传播艾滋病是重罪! 别以为只是道德问题,这是要坐牢的,而且一坐就是好几年。法律红线碰不得。

隐瞒病情害人害己。 感染艾滋病已经很不幸,但故意隐瞒、传播给他人,不仅毁了别人的健康和人生,也把自己送进了监狱,罪加一等。

知情同意权至关重要。 在发生性关系前,双方都有权知道对方的健康状况,特别是像艾滋病这样的重大传染病。隐瞒就是欺骗,就是犯罪。

吃药≠不会传染≠可以隐瞒。 按时吃药控制病毒很重要,能有效保护自己和他人。但感染者必须明白,这不能完全消除传染风险。因此,告知性伴侣自己的感染状况并采取保护措施(使用安全套),是必须履行的法律和道德义务! 妄图以“我在吃药”为借口隐瞒病情,逃避告知义务,最终导致他人感染的,法律绝不轻饶。

麦某的六年半刑期,是他咎由自取。他用自己恶毒的行为,给受害者米某带来了终身难以磨灭的痛苦和负担,也让自己付出了失去多年自由的沉重代价。这个判决,体现了法律对这种极端恶意行为的严惩态度,也再次明确宣告:任何人的健康与生命,都绝不允许被他人如此恶意践踏。

评论列表

sam
sam 276
2025-07-14 17:15
这种人不枪毙留着有什么用呢?

星期六 回复 07-17 10:13
不止是药,包括基本生活

用户74xxx88 回复 07-17 19:52
1.05bar30分钟[呲牙笑]

敌敌畏
敌敌畏 163
2025-07-15 09:08
前段时间,据说某女婚检阳性,瞒着男方结婚,网上都在讨论医院告知问题,如果是真的,现在想问问,女方该不该承担法律责任

用户21xxx64 回复 07-15 23:12
我觉得这种该判刑,无关男女,你明知道,却故意传染给他人,属于侵害他人生命与健康

yueyue_3865 回复 07-16 01:23
之前有个男的艾滋,医生看女的可怜告诉她了,女的当然分手了,结果男的投诉医生了。

胖胖
胖胖 128
2025-07-15 19:34
哪个专家建议的要保护艾滋病人的隐私,这人才是最坏的,应该开设官方网站允许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查询传染疾病状况

用户14xxx49 回复 用户15xxx72 07-17 17:48
本来是0艾滋病人的,后面是极少数,然后因为要保护艾滋病人隐私权,现在居然比倭寇还严重了。所以保护艾滋病人隐私权就是严重伤害国家安全。

用户15xxx72 回复 07-17 15:22
你不保护,他们就暴露在歧视下,你敢保证这种高压环境下不会做出极端的事来?

清风
清风 106
2025-07-15 11:58
为什么要给这些垃圾保密,他们潇洒快活了,凭什么让别人遭罪买单?这些人渣全都该死!

红旗zg 回复 07-16 13:51
被传染的米某也该死?

天天心情都很好 回复 07-17 02:18
[赞][赞][赞]

随风
随风 75
2025-07-15 11:22
问题来了,之前网上有女子婚检有爱慈,她和医生都没告知男方还结了婚,最后男的中招,可怎么不捉女的坐监,同样的事啊?

sunbabys 回复 07-17 13:18
结果最后只有医生处罚了[裂开]法律规定医生不能告知病人本人以外的病情,所以男女双方为什么不自己去问呢?自己去查呢?非要让第三方去通知?大家约好性生活前一起去医院抽血拿到报告互相交换不就行了吗?

刘思彤 回复 07-17 14:21
是不是男方没去起诉报案?

咨再
咨再 52
2025-07-15 18:09
应打击外国性开放思想,腐蚀人思想让人走上邪道,是糖衣炮弹。很容易传染艾滋病梅毒淋病乙肝幽门螺杆菌和各种皮肤病寄生虫,而且因为乱搞了就带着晦气,还毁灭别人家庭幸福,社会学校和孩子的家长,应更大力宣传忠贞洁身自好的爱情观,不要和没道德人交往,拒绝未婚同居,贞洁没了,如果没结婚分手了,就对不起未来对象,守忠贞道德才能安心幸福有真爱

咨再 回复 07-16 17:34
所以说找对象千万找有正义感有道德的君子!找到偷着乱搞的怨自己眼睛有问题,别的没办法。处对象千万,看好人品道德

精灵茶茶 回复 咨再 07-17 00:32
一。人心难测。二。人心会变。三。人会伪装。万事没有绝对,不单止婚姻,你看人百分百准啊?

tb951779
tb951779 48
2025-07-15 19:40
人性化,包容心,在艾滋病面前,就是最大的恶,它包庇了不安好心的人,对性伴侣来说就是犯罪杀人于痛苦之殇。
-ring/hx/
-ring/hx/ 47
2025-07-15 17:41
现实是婚假发现HIV阳性要求医务人员保密,全靠患者自觉去告诉配偶,这有人性吗?保护了患者隐私,那谁保护无辜的患者配偶?

佩奇饲养员 回复 07-17 10:49
有点好奇,婚检出艾滋是不写在报告上的吗?

用户10xxx59
用户10xxx59 45
2025-07-15 07:42
外籍人有,传染怎么办?

大气磅礴 回复 07-15 10:30
洁身自好,不找黑人

用户16xxx94 回复 07-15 18:42
应该抓起来,隔离

用户61xxx08
用户61xxx08 31
2025-07-15 21:04
法律在保护艾滋病患者,要不医院不高兴了

用户76xxx40 回复 07-16 17:22
扯淡,医生更怕,做手术碰上一个不闹死心了

苍青的骑士 回复 07-17 01:38
医院怕的要死好不好,都往外推,艾滋病治疗还是国家免费的

轻声欢唱
轻声欢唱 26
2025-07-16 01:37
估计他被别人传染心里非常不平衡,所以心理扭曲。
死神的画笔
死神的画笔 25
2025-07-15 23:09
搞笑,艾滋是隐私不能公布,叫艾滋患者自己说。凭什么把这种事寄托在人家的良心上?

-_- 回复 07-17 09:53
专家不是天煞孤星吧,总有家人亲戚吧,早晚得摊上这种事。到时候专家不要忘了当初怎么支持隐私的

欢乐马
欢乐马 24
2025-07-16 01:19
应该修改法律:凡是故意传染艾滋病给别人的应该判死刑烧了
zxyemoren
zxyemoren 21
2025-07-15 20:59
这种传染病且恶毒的罪犯建议给那种西伯利亚的单人监狱,且这种传染病只提供口服药,至于期间是否死亡则别太操心
狂奔
狂奔 18
2025-07-15 23:26
被传染直接枪毙,早就除根了
烟雨剑
烟雨剑 17
2025-07-16 01:26
这种病人为什么不能集中处理了。圈一个区域,让这些人工作。
Jie
Jie 15
2025-07-15 19:26
这种恶意传播不治之症的还不枪毙,留着出来继续害人么,浪费粮食
007
007 13
2025-07-16 01:39
都有艾滋了,还怕坐五年牢
keeping
keeping 13
2025-07-16 01:26
在屁股上盖章那种洗不掉的章,每个月盖一次,既保护隐私也警示

十里平湖霜满天 回复 07-16 23:19
你这种不科学,应该用夜光章

无点乌 回复 07-17 10:47
[点赞]

飞扬草
飞扬草 13
2025-07-15 23:46
君不见西方连吸毒都合法了,可见西方价值观也是一大堆糟粕!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是很必要的!物极必反,个人自由过了头,就会危害社会
玉秫
玉秫 12
2025-07-15 08:23
要负责支付人家的治疗费用,这个更重要,
小米加步枪
小米加步枪 12
2025-07-16 01:05
艾滋病隔离
zzw50十
zzw50十 10
2025-07-15 17:20
靠自觉,能行吗?
拖肥
拖肥 8
2025-07-15 20:50
问题来了,米某是男是女?

如果有得选谁会摆烂 回复 07-17 20:51
下面那个说了女的,这个没说应该是男

爱吃萝丝
爱吃萝丝 8
2025-07-15 20:07
生物投毒
风轻扬
风轻扬 8
2025-07-16 00:23
艾滋病就应该曝光,保护艾滋就是对正常人的不负责
弓长
弓长 8
2025-07-15 19:02
应该枪毙
大鱼号里当水鱼
大鱼号里当水鱼 8
2025-07-16 17:30
这哪里是重伤,这是故意杀人。现在国内艾滋病传染盛行不是没有原因的,法律法规也要跟上时代,真正让人敬畏。个人也要自爱自强。
摸不掉的回忆
摸不掉的回忆 8
2025-07-16 09:47
这种人应该鞭刑,全球电视直播鞭刑或者不打麻药阉割,无差别对待。保证管用
先生。
先生。 8
2025-07-17 10:27
政府应该划个地方,比如西部人少的地方,把这些爱死病人集中管理[哭笑不得]让他们随时随地都可以互相伤害。方圆百里无人,也不会出得来害人
gjebr
gjebr 7
2025-07-15 15:32
直接活体解剖做医学实验
红色卡钳
红色卡钳 7
2025-07-16 06:49
死刑
极速小熊猫
极速小熊猫 7
2025-07-16 12:33
不理解,这个病一旦确诊了,不得控制起来,要不然一传十十传百,不是开玩笑,而且这是谋杀,不是重伤好不好
对方正在输入
对方正在输入 7
2025-07-17 09:07
谁觉得判得重了?特么太轻了好吧
用户16xxx50
用户16xxx50 6
2025-07-15 20:43
直接枪毙
无敌赤脚光棍之我在深圳打螺丝
无敌赤脚光棍之我在深圳打螺丝 6
2025-07-16 01:15
得艾滋病还外面兴风作浪的,应该判危害公共安全罪。
风中香茗
风中香茗 5
2025-07-15 07:49
不要以为人会自觉的,出来还会去干的,这种人应该关到南海岛屿上打螺丝无期徒刑。
如果有得选谁会摆烂
如果有得选谁会摆烂 5
2025-07-17 20:54
最近还有个老婆孩子都得了艾滋的。根据病毒溯源发现是老公在哺乳期染上传给了老婆,老婆传给了孩子。这种告都没意义,两家人都毁了。
天马行空
天马行空 5
2025-07-15 20:15
必须按故意杀人罪枪毙才行
ehoo
ehoo 4
2025-07-16 10:00
艾滋病无解,应该算故意杀人吧!
用户30xxx48
用户30xxx48 4
2025-07-17 09:23
这个量刑,对受害者来说,判得太轻了!
用户10xxx53
用户10xxx53 4
2025-07-17 05:47
像玉林护士杀医生的例子:在医生在工作关系中骚扰的事实中,只要护士有证据,她就应得到损失赔偿,何愁风气不上升???????????啊,你们媒体不去盯精英,专盯小人物????????像江苏南京红大叔事件,其实我觉得很正常,你们媒体凭什么认为社会小人物要为大道德负上先驱性责任呢????不用再呼吁了,这种事情你们媒体习惯就好,反正也是你们不作为弄出来的。---------------你们天天呼吁品德的重要性,连个医生骚扰护士这么简单的问题也没解决,更别提社会上的一大堆职业了。人家南京红大叔比那玉林市的医生清高多了,南京红大叔凭魅力,清白干净。你玉林医生涉在工作上的干涉。问题还很多的,你们媒体只盯着各种奇怪的小人物,显得你们多清高,其实你们讲不上有什么贡献。
足够回忆
足够回忆 4
2025-07-17 12:23
传染病靠自觉?保护隐私是帮凶
用户38xxx47
用户38xxx47 4
2025-07-16 17:33
像新冠一样前面检测,隔离,全国划定一个地方,允许他们组成一个社会,但不允许生育。
花开陌上
花开陌上 3
2025-07-16 06:56
我提议应该要在强奸犯和艾滋病患者脸上打上铬印才行。
銮唔散谦
銮唔散谦 3
2025-07-16 01:19
毫无意义的判决
四海八荒
四海八荒 3
2025-07-16 08:14
我现在想知道俩人都是什么性别[静静吃瓜]
用户10xxx08
用户10xxx08 3
2025-07-16 08:19
苏联间谍不会让你们好过的,他们的黑兄弟都有,严查艾滋了他们的黑兄弟白连襟怎么进得来。
爱吃肉肉
爱吃肉肉 3
2025-07-17 11:22
这个女的甘心这样被祸害吗?
逗你玩
逗你玩 3
2025-07-17 18:12
请问,女性是怎么判的呢,一直口口声声说男女平等,都多少年了也没看哪里平等了
爱吃肉肉
爱吃肉肉 3
2025-07-17 11:19
应该判死刑
潜龙勿用
潜龙勿用 3
2025-07-17 13:39
江湖险恶,人心不古啊!所以不要搞什么未婚就同居那种事,出事了还不是自己倒霉?即使要同居也要先体检,别拿自己开玩笑啊!婚前一定要检查清楚啊!
TomTim
TomTim 3
2025-07-17 20:09
根据艾滋病人的隐私权保护法,任何人和组织无权将患者信息透露给除患者本人外的任何人。患者也有权不告诉其他人啊!
听雨
听雨 3
2025-07-17 13:24
绞死他
三叶草
三叶草 2
2025-07-15 22:09
这种应该枪毙
用户10xxx14
用户10xxx14 2
2025-07-15 22:09
他们这是,两罪都可以,择重判决
皇家马德里
皇家马德里 2
2025-07-16 08:42
这种带毒的大便,不赶紧把它埋了。留着污染空气吗?
Zhan
Zhan 2
2025-07-16 11:31
直接死刑
醉夜星辰
醉夜星辰 2
2025-07-16 12:51
判他危害公共安全罪都不为过。
MZ风
MZ风 2
2025-07-16 12:07
踩缝纫机还要吃公家饭吃公家药 没有任何生活负担 搞不好还住单间
快乐的成长
快乐的成长 2
2025-07-15 18:34
30次不怀孕么?
夕之末
夕之末 2
2025-07-17 12:32
都枪毙了,怎么样才能卖药,TMD都是生意,都是韭菜,收割方式不同而已!
用户11xxx44
用户11xxx44 2
2025-07-17 17:01
检查一下高校的外国留学生,他们应该有80%以上应该判10年以上
mrLiu
mrLiu 2
2025-07-17 17:54
为什么要隐瞒?
用户11xxx57
用户11xxx57 2
2025-07-17 03:58
取消传染病人的隐私保护!
欢乐马
欢乐马 2
2025-07-16 01:21
应该把那专家灭九诛
云下之月
云下之月 2
2025-07-15 23:28
要是每个人都要道德底线的话那世界会这么乱?
晨光渐逝
晨光渐逝 2
2025-07-16 11:52
像这种恶意伤害别人的,阉割了都不过分,不然出来还得继续害人!
不一样的我
不一样的我 2
2025-07-17 12:50
都艾滋了,坐牢算啥惩罚啊?反正一般人治不起,快死了,最多就是限制他继续传播。应该想办法给点更严重的惩罚才能让他们不敢去故意传播
mono
mono 2
2025-07-16 09:14
爱滋病最好的预防措施就是洁身自爱
青鸿
青鸿 2
2025-07-17 00:43
为什么不男女平等?女的这么做,只是说教而已
用户65xxx00
用户65xxx00 2
2025-07-16 13:40
少民
苍白的记忆
苍白的记忆 2
2025-07-16 14:33
艾滋病通通判死刑。
辰逸飞
辰逸飞 2
2025-07-16 17:45
故意传播传染病应该判处死刑
用户98xxx85
用户98xxx85 2
2025-07-17 10:43
这是绝症,故意杀人
用户10xxx82
用户10xxx82 2
2025-07-16 10:05
这种病本来就应该公布。。而不是隐瞒。
梁丹
梁丹 2
2025-07-16 13:00
找另一半的话,先带她他去献血,献血会查梅毒,艾滋,转氨酶,乙肝,丙肝,
用户10xxx17
用户10xxx17 2
2025-07-16 16:56
阉割掉这货很难吗?
用户16xxx77
用户16xxx77 2
2025-07-17 13:39
以前不是有个外国新闻,几个感染艾滋病的女人组队找陌生男子那个啥
雨过温存
雨过温存 2
2025-07-17 16:13
这样的人是故意传播传染病,应该重判
用户10xxx30
用户10xxx30 2
2025-07-16 22:32
做得对
克洛普铁粉
克洛普铁粉 2
2025-07-17 18:10
所以,对于艾滋病患者就不要考虑什么保护隐私之类
乘风
乘风 2
2025-07-15 07:38
不是隐私权吗?

剥骞解随复 回复 07-15 22:29
答非所问,但是山东上大分[开怀大笑]

陈小萌
陈小萌 2
2025-07-16 10:53
我尊重男方隐私权
用户10xxx37
用户10xxx37 2
2025-07-17 14:04
隐私权凭什么大于生命权?为了保护隐私就能无视他人生命吗?
最爱铜锣烧
最爱铜锣烧 2
2025-07-16 12:28
如此重大后果,包括严重影响社会治安,并造成个人严重伤害,居然只判6年,应该死刑立即执行。
我用电你用刑
我用电你用刑 2
2025-07-17 18:56
都知道艾滋必死,故意传播当属故意杀人,而不是故意伤害
某粉
某粉 2
2025-07-16 09:17
疾控中心应该发现一例公告一例,就像新冠一样
用户56xxx78
用户56xxx78 2
2025-07-17 11:22
为什么是故意伤害罪,不应该是谋杀罪判死刑的吗?
麦秆
麦秆 2
2025-07-17 11:10
疾控中心有没有问题,这种风险不告知他人
用户15xxx47
用户15xxx47 2
2025-07-17 16:12
明知道这个病不可治愈,中者必死。难道不是属于故意杀人吗?为什么会是故意伤害呢?
用户17xxx67
用户17xxx67 1
2025-07-15 07:09
不知道南京红姐,有没有这病?一群男的掺了,男找女,结果找了男的。

陳胖子 回复 07-15 22:25
听说有20多个是阳性。只是听说。

用户11xxx73
用户11xxx73 1
2025-07-17 08:30
搞笑呢?判艾滋病的6年半,哪家监狱敢收这种病人?
用户29xxx60
用户29xxx60 1
2025-07-16 13:20
脸上刺字,说清楚
用户10xxx85
用户10xxx85 1
2025-07-16 23:04
新疆有一件案子最出名,那就是吃饺不蘸酱[哭笑不得]
用户44xxx54
用户44xxx54 1
2025-07-16 20:56
该枪毙还是得枪毙,大V专家讲贼权,出来后就送他们家
春风拂面
春风拂面 1
2025-07-16 21:49
最近?2011年叫最近?你咋不说昨天呢?人家只祸害了身边人,有些人呢,组团去祸害社会,发这个信息的人,居心何在?想好了在说话
用户13xxx19
用户13xxx19 1
2025-07-17 16:19
把作案工具没收
怪人
怪人 1
2025-07-17 14:43
严查驾驶摩托车不戴头盔。
你是那个谁来个
你是那个谁来个 1
2025-07-16 12:53
这些人应该终生监禁,去劳动改造!!!关到厂子里,终生踩缝纫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