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女子为推销保险,多次与一男子发生关系,可男子每次签了合同都没有交保费。期间女子到男子家中谈保险,男子又想与其发生关系,女子不愿,男子恼怒打了她。随后女子报警称自己被强迫,可男子却辩称这是未遂,法院这么判了!
广东某市,26岁的小李是一名保险业务员,为了业绩冲刺,她每天奔波在各个写字楼之间,不断拓展客户资源。
就在半年前,她在一次朋友的聚会上,认识了自称“搞投资”的周某。
周某看起来谈吐不凡,穿着得体,自称手里掌握多个地产与矿产项目,是“潜在的大客户”。小李立刻意识到,这是一个可能“签大单”的对象。
起初,小李只是像往常那样添加了周某微信,偶尔推送保险产品的资讯。然而,周某并没有表现出明确的兴趣,而是频繁找小李聊天、约她吃饭。
一次酒局过后,周某提出可以签一份高额的重疾险保单,但言语暧昧:“你要是陪我一晚,这单我明天就签。”
那一刻,小李心里非常挣扎。作为一个初入职场的年轻女子,她知道这种行为很危险,也明白这已经严重越界。
但想到自己的业绩压力、团队考核、还有父母期盼她“有出息”的眼神,小李犹豫了。
几天后,小李还是去见了周某。那晚,他们发生了关系。第二天,周某果然签了一份保单合同,但迟迟没有付款。他说:“最近资金周转不开,下个月项目款到账了就打给你。”
一拖再拖,周某却仍保持与小李的“关系”,每次都拿出“要买保险”的理由,但始终找借口推脱交保费。
“财务出差了”“账上资金卡着”“刚投了个新项目”等借口层出不穷。小李渐渐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了,可每次想就此断开时,周某总能用几句甜言蜜语“哄住”。
直到那天,小李决定再去谈一次,了结这段混乱的关系。她来到周某家中,本意是要当面摊牌,明确告知对方:如果不付款,这份保单将作废,她也不会再见他。
可刚进门没多久,周某却又开始动手动脚。小李立刻推拒,说:“我今天不是来跟你做这些的,我是来谈保单的。”
周某脸色一变,语气也冷了下来:“你耍我?之前不是挺主动的?现在装什么清高?”
小李情绪一激动就起身准备走人,可周某却一把将她按回沙发。
她拼命挣扎,大声喊叫,周某恼羞成怒,扇了她一巴掌,还拽着她的头发大骂:“你就是个骗保费的狐狸精,老子玩了你几次,现在倒开始装正经人了?”
在挣脱过程中,小李耳边嗡嗡响,眼前一黑,终于用尽全力甩开周某,冲出了房门。她连包都没拿,披头散发地奔下楼,拦了辆出租车直奔最近的派出所。
警察见她满脸惊恐、手臂有淤青,立即安排她录口供、验伤。小李一边哭一边说:“我只是想做个好业务员……为什么变成这样……”
警方立案后,迅速将周某带走调查。面对指控,周某起初坚称“是你情我愿”,还反咬一口,说小李是“主动投怀送抱”的,“现在要不到钱,反咬一口。”
可在警方调取微信聊天记录、结合验伤报告、物业监控等证据后,周某的辩词漏洞百出。
法庭上,小李忍着屈辱讲述了整个过程,而周某的态度却极其嚣张:“她都主动来我家几次了,怎么这次就成了‘被强迫’?”
最终,法院认定:周某在案发当日对小李有实施强制行为的事实,构成强奸未遂。
鉴于未得逞,且事后无悔罪表现,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判令其赔偿小李医药费和精神损失费合计人民币三万五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