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王寅浩实习记者宋雨盈)7月2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微发布消息称,禁止武汉用通医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用通”)收购山东北大高科华泰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华泰制药”)50%股权,此为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施行以来第四起禁止的经营者集中案件,是第一起对未达申报标准的经营者集中予以禁止的案件,也是首次要求相关方对已实施的集中采取措施恢复到集中前状态。
本项集中涉及民生药品盐酸罂粟碱注射剂,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在工作中发现,有证据证明本项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于今年1月要求武汉用通及其最终控制人进行经营者集中申报,5月向申报方提出竞争关注,指出本项集中对中国境内盐酸罂粟碱注射剂市场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并于7月决定禁止本项集中,责令申报方及其最终控制人限期转让股权、解除原料药代理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