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报道,北京一老人把490万给了女儿,让女儿辞去在广州的工作,回家照顾她,两人还约定,女儿需要承担母亲的一切费用。3年后,老人说女儿不给自己交房租,不履行赡养义务,要求女儿把490万卖房款还给自己。可女儿却说自己一次性给母亲交了20万养老院的费用,可母亲只住了5个月,剩余费用可抵房租。母女二人闹上法庭,法院判了。 “妈,我把20万养老院费用抵房租行吗?”老太太怎么也没想到,自己卖掉房子、倾尽积蓄的490万,换来的不是女儿的贴心照料,而是一场对簿公堂的闹剧。 老太太从养老院搬出后要求重新租房,女儿提出用剩余的养老院费用抵扣后续房租,母亲却坚决不同意,甚至一纸诉状将女儿告上法庭,要求撤销赠与,拿回490万。 法院最终认定,女儿未按协议支付房租,构成违约,除去一部分已经履行的赡养费用,判决她返还母亲480万元。 这起案件看似是金钱纠纷,却也是老人与孩子之间的矛盾,老太太的初衷很现实,用房产换陪伴,确保晚年有人照料。而女儿放弃广州工作回京,表面看是为了孝顺母亲,实则更像一场“雇佣关系”,但问题在于,亲情能用合同量化吗? 2021年,老太太因年迈体弱,独居生活难以为继,便与在广州工作的女儿女儿商量:“你辞职回来照顾我,我把卖房的钱全给你。”女儿同意了,双方白纸黑字签下协议,490万归女儿,女儿负责母亲的一切养老开销,包括医疗、房租、生活费用,直至终老。 但问题在于协议里写明了“承担一切养老费用”,却并没有设定标准,比如,房租该付多少?母亲频繁更换住所是否合理?女儿认为已支付20万养老院费用,剩余部分可抵房租;母亲则坚持“协议就是协议”,必须另付,所以这种模糊的条款,注定会成为矛盾的导火索。 按道理来讲子女赡养父母是必须的义务,但这位老太太用490万“买断”了女儿的赡养责任。这种交易让亲情变质,女儿可能觉得“我拿钱办事”,而母亲则期待“无条件付出”。 过去,“养儿防老”靠的是血缘和道德约束,但如今,独生子女一代更面临“一对多”的赡养压力。所以单纯依赖子女养老风险极大,尤其是当亲情被明码标价时。 490万买不来天伦之乐,法院判决也换不回母女温情,这起案件最悲哀之处在于,母女俩都把对方当成了“工具”,母亲视女儿为养老保姆,女儿视母亲为经济来源。 或许真正的养老解决方案,在于重建家庭信任,同时完善相应的道德教育,让老年人不必“赌上全部身家”来换取一份安全感。 信息来源: 深圳新闻网丨《妈妈让女儿辞职照顾自己补偿490万,两人因房租闹上法庭》 央视网丨《母亲让女儿辞职照顾自己补偿490万元 女儿被判返还480万》 文丨小王 编辑丨史叔
近日报道,北京一老人把490万给了女儿,让女儿辞去在广州的工作,回家照顾她,两人
剑指天涯笑江湖
2025-08-13 15:5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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