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企未经备案不得推送OTA升级 】市场监管总局最近和工信部起草了《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产品召回、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与规范宣传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提出了几项将来可能会落实的要求:
加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缺陷调查与召回管理力度;
强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生产一致性监督管理;
加强企业广告活动和商业宣传行为监督;
强化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事件事故报告与深度调查。
在关于它们的阐释中,有几个细节其实挺有意思的:
※第一条的具体内容中强调了驾驶辅助系统需要提供明确的安全提示和使用说明,避免用户将其理解为纯粹的自动驾驶功能,必要的驾驶员监测和警告功能都得有。
※第二条是限制新能源汽车厂商随意OTA的核心:没有备案的方案、验证不充分的方案都不被允许,厂商更不能用OTA掩盖产品缺陷。
※后两条某种意义上是相通的,意在限制利用社交媒体的营销手段,间接帮助社会加深对当下技术发展水平的理解。新能源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