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7岁非婚生子获部分遗产#法院:其他继承人支付非婚生子应得房产份额的

中国新闻周刊 2025-08-19 16:12:14

【#父亲去世7岁非婚生子获部分遗产# 法院:其他继承人支付非婚生子应得房产份额的折价款】#父亲去世7岁非婚生子起诉分遗产# 近日,泰州姜堰法院公布一起继承权纠纷案例。1958年出生的李峰(化名)上世纪70年代和原配结婚,2003年左右离婚,两人结婚、离婚均没有领证。离婚后李峰远去新疆做承包工程的生意,2006年与一名女子领证结婚但没有孩子,其间又与相差18岁的王芳(化名)在一起。 2017年李峰60岁时老来得子,生下“非婚生子”小明(化名),三年前李峰突然去世。王芳得知他在老家泰州姜堰有一处房产,于是在2024年6月,以7岁“非婚生子”小明的名义将生父近亲属告上法庭,主张继承李峰在姜堰的房产。李峰的几名近亲属要求进行亲子鉴定,王芳担心伤害小明表示拒绝。姜堰法院承办法官赶赴八千里之外的新疆寻证断案,通过医院知情同意书、公安落户材料、保姆证言、视频照片等证明李峰是小明父亲。最终法院判决,由实际占有房屋的李峰其他继承人向小明支付应得房产份额的折价款,为小明独立前的生活与教育提供物质保障。 法官提醒:本案中,小明虽为非婚生子,但依法享有与婚生子女完全平等的继承权。(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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