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在平安银行存款却成办保#每年还要交12万元保费】#在平安银行存款却成保

华商网 2025-08-21 10:57:11

【#老人在平安银行存款却成办保# 每年还要交12万元保费】#在平安银行存款却成保险要交20多万#“去存款,结果却办成了保险,而且两个多月过去了,连个纸质的合同也没有,更不知道具体条款是啥……”8月18日,家住西安市草滩的张女士致电华商报,称6月中旬老伴儿去平安银行高新支行办理存款,结果7月底亲戚帮他查看手机银行时,才知道竟买成了保险。一想到随后两年还要缴20多万的保费,夫妇二人多日来寝食难安……

>>反映人:打开手机才知老伴竟买了12万元保险

   张女士称,以前在西安高新区住的时候,经常去位于科技二路的平安银行高新支行办理存取款,渐渐地与该行一位客户经理贾某熟悉了。正因如此,后来家虽搬到了草滩,但6月11日有笔12万元的存款到期,年过7旬的老伴在接到贾某电话得知有利息高的存款后,仍前往办理。考虑到老伴记性差,张女士还在他出门时,叮嘱了几声是去“存款”。

   “那天回家后,他跟我说存了三年的定期存款,但没拿到存单,说是银行纸质存单没有了;想着钱存在银行里也没事,就慢慢把这事忘了”,张女士称,当时老伴儿回来还跟她说,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超过2.5,觉得挺划算。谁知到了7月底,有个年轻的亲戚到家里做客,一打开老伴手机才发现他买了12万元的保险,“他一听是保险,差点气晕过去,我也连着好几天吃不下饭,睡不着觉。”

   张女士的老伴儿徐师傅当即赶往平安银行高新支行确认,结果确实是买了保险。考虑到按险种要求明年、后年还要每年交12万元的保费,夫妇二人的退休金又不高,因此十多天来一直打平安保险投诉电话,要求退保。“8月11号下午4时多,保险公司一个人和我们在银行面谈了,说周五会答复,可并未回复。我们就打了银监会12378”,张女士告诉记者,即便是买了保险,也应该有个纸质合同,截至目前已经过去两个多月了,银行和保险公司都没给,“手上连个纸质的保险合同都没有,怎么能保证合同条款的公平公正?”

>>平安银行高新支行:当时老人确认了保险合同 银行有“双录”

   从徐师傅持有的一份“平安银行个人账户交易明细清单”看,他在6月11日有一笔12万元的交易,交易地点为“平安银行”,属“网上支付消费”,交易对方信息栏为“平安银行深圳分行营业部—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徐师傅告诉记者,当天去平安银行高新支行之前,客户经理贾某联系他,推荐一个保本保息年利率2.5的存款,去后在贾某和另一位工作人员的指点下,操作了自己的手机,“我平时不会上手机银行,也不知道在哪儿看,来银行要求退保,也是她们手把手教的”。

   8月19日下午,记者来到平安银行高新支行问及客户经理贾某,工作人员称此人正在休假。就徐师傅夫妇的诉求,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负责人表示,徐师傅并非对自己购买保险一事不知情。她称,根据工作要求,徐师傅购买保险时,每一步银行工作人员均对其进行了录音、录像的“双录”确认,而且电子合同也由其本人签字确认了。就其退保要求,她介绍,在“双录”后有20天的犹豫期;在签电子合同后,还有一个20天的犹豫期,且在犹豫期内,手机还会有提示,但徐师傅均未在犹豫期内提出异议。

   对徐师傅至今未拿到纸质合同的说法,该负责人称,电子合同就在其手机银行内,而且是经过其签字确认过的。未拿到纸质合同,是因为本人并未提出要纸质合同。

   徐师傅称,自己在所谓的犹豫期里没有接到过任何提示。由于平时不会看手机银行,有问题都是用微信或打电话向银行客户经理了解。而当时购买保险时的“双录”,实际上自己还以为是在为办理存款所录——在“录音、录像时,我是不能(自由)说话的,只能说‘是’或‘不是’,‘同意’或‘不同意’”。

>>律师观点:老人的退保主张具有一定合理性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老人欲退保的主张具有一定合理性。他指出,徐师傅在此次交易中存在着一定被误导销售的嫌疑,如老人称客户经理贾某联系他时说的是有利息高的存款,且老人去银行也是奔着存款去的,但最终却办成了保险。虽然银行有“双录”,但老人表示在“双录”时以为是办理存款所录,自己又只能说“是”或“不是”,“同意”或“不同意”,这中间可能存在银行工作人员未充分履行告知义务的情况,因此,若能证明银行存在误导销售行为,老人有权要求退保。此外,老人未充分知晓合同内容,老人称两个多月过去了都没有拿到纸质合同,且平时不会看手机银行,对保险合同的具体条款并不清楚。根据相关规定,银行应将保险合同等重要文件提供给客户,在此背景下,由于老人难以对保险产品有全面、准确的了解,故而其退保主张具有合理性。

   赵良善建议,老人可尝试再次与平安银行高新支行及平安保险公司进行沟通,说明自己的实际情况,指出存在的误导销售问题,要求全额退保。若协商无果,老人可以拨打银保监会投诉热线,向其反映银行工作人员可能存在的误导销售、未提供纸质合同等问题,请求监管部门介入调查,当然,老人亦可直接诉诸法院。

   近年来,“存钱变保险”事件屡屡发生,但诉讼的结果往往以储户败诉居多。虽然多数储户表示,自己是来银行存钱的,最后的“投保”是因为受到了误导。但在法院审理中,由于储户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能区分存钱和投保的区别,且有本人签名确认,加上难以提供被误导的证据,其储户的诉求便难以得到支持。不过,今年以来,邮储银行天津西青区支行、中国银行银行卡中心等,因误导投保人、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以及夸大保险责任、承诺收益等,先后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北京监管局各罚款20万元和13万元。这些案例说明,银行在销售保险产品时,应如实向消费者介绍产品情况,不得夸大或误导消费者。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潘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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