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7年6月29日,公安部副部长凌云出生于浙江嘉兴,1938年4月,在民族危亡之际,他毅然参加革命工作并加入中国共产党,自此踏上为国家独立、人民解放和国家安全事业奉献的道路。 早期革命生涯中,凌云先后在山西新军教导第二师、山西青年军官教导团、晋绥军政民干部训练委员会工作,在艰苦环境中积累斗争经验、锤炼革命意志。1939年12月,他前往陕北公学学习,期间担任校党总支委员,在学习与实践中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提升理论素养与组织能力。1941年8月起,凌云的工作重心转向党的组织建设与安全保卫领域,历任中央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干事、保卫委员会秘书,中央社会部科员、科长,中央土改工作团团员、秘书等职,在不同岗位上为党的建设和土地改革等重要工作贡献力量,也为后续从事政法与安全工作打下坚实基础,这一时期,他还参与了“王明中毒事件”的调查。事发于1943年延安整风运动时期的“王明中毒事件”,是一起曾歪曲和丑化中共党史并在国际上造成影响的事件,王明在其遗著中诬蔑中共中央、毛泽东派相关人员“蓄意毒害王明”,当时凌云在中央社会部工作,直接参与金茂岳在中央社会部关押期间的审讯工作,经过调查他认为金茂岳同志是好同志,在延安医疗方面作用突出,为还原事件真相提供了关键支撑,避免了不实言论进一步扩散。 1948年8月,随着解放战争形势不断推进,凌云投身地方公安工作,先后担任中共潍坊特别市委委员、市公安局副局长,济南市委委员、市人民政府委员、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副局长、局长。在接管城市、维护社会秩序、巩固新生人民政权的关键时期,他凭借出色的领导能力和务实作风有效开展公安工作,1949年至1950年春,他带领刑警队,在徐州市公安局协助下,成功抓获长期流窜作案、犯下多起抢劫杀人恶性案件的悍匪“燕子李三”李圣武,为百姓除害,极大提升了民众对新生人民政权和公安队伍的信任。 1952年2月起,凌云调任公安部工作,从一局副局长、局长逐步成长为公安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公安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兼国际政治学院党委书记、院长。在公安部任职期间,他深度参与公安系统建设、社会治安治理等工作,推动公安工作适应不同历史时期需求,同时承担国际政治学院建设与管理职责,为政法和安全领域培养专业人才,这一阶段他还在“严慰冰案”中担任组长。1960年3月至1966年1月,严慰冰给林彪一家投寄五十余封匿名辱骂信,凌云带领专案组深入调查,从北京医院和华东医院调出严慰冰1952年起患精神病或偏执性精神病的病历,认为此事出于病态而非严重政治事件,在口头报告彭真并获同意后,不再过度追究,以实事求是的态度妥善处理了这一棘手案件。1963年,在“枫桥经验”诞生过程中,他也发挥关键作用,当时枫桥区“社教”运动对敌斗争阶段基本结束,遵照毛泽东同志“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的指示,凌云在枫桥主持起草《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此后“枫桥经验”在全国实践中广泛运用,成为基层社会治理典范。 1983年7月,凌云出任国家安全部党组书记、部长,成为国家安全部组建初期的重要领导者。在这一岗位上,他带领团队探索国家安全工作新思路、新方法,为构建适应新时期需求的国家安全工作体系、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作出重要贡献,推动国家安全事业在新历史阶段稳步发展。 2004年9月30日,为党和国家事业奋斗数十年的凌云正式离职休养,但他始终关注国家安全和政法事业发展。作为中国共产党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第三届、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凌云始终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2018年3月15日,凌云因病在北京逝世,终年101岁,他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奋斗的一生,更是为党和国家安全事业鞠躬尽瘁的一生,其奉献精神与工作实绩将永远被铭记。
1917年6月29日,公安部副部长凌云出生于浙江嘉兴,1938年4月,在民族危亡
博文忆览说
2025-08-30 08: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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