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李才坤被判死刑时,他手上还戴着手铐,面对媒体记者,使劲掀起外层囚衣,露出里面写有字迹的背心,上书“冤枉”二字。 这起事件的起源是2012年7月1日,当时李才坤在派出所审讯班统陆及其老乡班某影。 班某影因谎报案情,已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经审查,班统陆并无相关嫌疑情节,当下仅在候问室静候后续处置。 李才坤觉得班统陆态度张狂,且身上有纹身、有前科,判定其存在“潜在社会危害”。在这种认知下,他竟鬼迷心窍,萌生了炮制假抢劫案将班统陆击毙的歹念。 随后,李才坤主动联系一名做假证生意的黄姓女子,诱使其配合报假警,谎称金戒指被抢。他亲自驾车将班统陆带至爱南路附近,假意让其下车等待,自己则通知黄某某报警。之后他返回班统陆所在位置,近距离开枪击中其头部。 为伪造现场,李才坤将预先备好的戒指悄然塞入死者口袋,又把匕首置于其手中。随后,他主动报警,编造谎言,声称已击毙劫匪。这套操作看似周密,却很快被刑侦人员识破。 审讯黄某某时发现供词矛盾,进而追问出李才坤设局的全过程。次日在派出所会议室,李才坤被抓获。 在整个司法审理中,几个关键争议点逐渐明晰。一是李才坤及其辩护人提出“假想防卫”的说法,但法院根据弹道技术和现场环境分析认定,班统陆当时处于蹲姿,头部中弹的贯穿轨迹来自自上而下的射击,不存在搏斗或反抗的迹象。 另一争议是李才坤的精神状态。其家属称家族有精神病史,要求重新鉴定。然而,深圳市康宁医院的司法鉴定表明,作案时,李具备完全刑事责任能力。其心理测验智商达111,处于较高水平,且并无精神异常状况。 此外,李才坤声称有自首情节,但法院指出他是在同案人交代、证据链已经指向其犯罪行为后才坦白,不符合自首的法律要件。 值得玩味的是李才坤在庭上的表现。一审宣判时他不仅身穿写有“冤”字的背心,还屡次大笑、叹息、怒视法警,甚至被四人强制约束仍挣扎抗议。 这种表演型应对,与其说是在申诉冤情,不如说是在延续他内心对正规程序的抗拒。他坚持认为班统陆“对社会有威胁”,自己是在“为民除害”,甚至把设局行为辩解为“基层民警常用手段”。 尽管李才坤拒不认罪,但法院考虑到其家属对受害者家属进行了经济赔偿并取得书面谅解,依法未判处立即执行死刑。2014年10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最终维持原判,判处被告人死刑缓期执行,此判决成为终审结果。 一位本应守护法律的民警,却用精心策划的伪案剥夺他人生命,事后还试图用“喊冤”的方式博取同情,这本身就极具讽刺。 而事件也折射出基层执法环境中可能存在的某种戾气:基于个人好恶和刻板印象判别“好人坏人”,甚至企图用非法手段实现所谓“正义”,这都是对法治精神的严重背叛。 李才坤案宛如一记警钟,警示着我们:依法执法,绝非仅拘泥于法律条文,更在于对程序正义心怀尊崇,对民众生命权致以敬畏。真正有效的执法权威,从不来自于暴力震慑或私刑报复,而来自于公众的信任与制度的公正。 素材来源:民警滥用公权会爆发“警民”矛盾 2013-10-30 23:11:45 中国网
回旋镖,女法官儿子被控强奸,刑事立案标准低于民事谁之过?知名律师蔡雅奇发文,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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