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死就不会死!”江苏常州,王某夫妻从事河道保洁工作,长期住在自家船上,因船上

霁雾阙任 2025-09-03 10:47:44

“不作死就不会死!”江苏常州,王某夫妻从事河道保洁工作,长期住在自家船上,因船上有全部家产,为安全起见养了一只藏獒!特地悬挂:船上有大型犬,非请莫入!结果,张某擅自登船放生乌龟,被藏獒咬伤,躲避中摔成九级伤残,事后张某将王某夫妻告上法庭,索赔30万!法院判了!     据新闻夜航9月1日报道,江苏常州发生了一件挺让人议论的事。     王某和他媳妇是干河道保洁的,常年住在自家小船上,船上就是他们的“家”,锅碗瓢盆、被子衣服全都在上面。     为了看家护院,他们养了一条藏獒。     大家都知道,这狗个头大、脾气还爆,所以他们还特意挂了个提示牌子:“船上有大型犬,非请勿入”,意思就是提醒别人别乱上来,免得出事。     可没想到,还是有人硬闯。     张某就这么一股脑登上了他们的船,原因还挺“奇特”:不是来串门,也不是来借东西,而是想放生几只乌龟。     你说他本来是想做个善事,可偏偏没长眼,完全没管警告牌子,结果惹了大祸。     船上的藏獒一见生人,当时就炸毛了,“嗷”的一下扑过去,吓得张某慌不择路,东躲西闪,最后摔了一跤,硬生生落了个九级伤残。     后面的治疗费、误工费啥的加一起,差不多要30万。     张某觉得自己太冤了,就把王某夫妻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     王某夫妻也觉得憋屈:明明都挂了警示牌,别人非要硬闯,这责任凭啥全算在自己头上?     这案子一到法院,法官重点看了两点:   第一,藏獒本身就是列入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王某夫妻没合法饲养手续,也没法证明自己做了什么防护措施。     就好比你家门口放了个没栓的“定时炸弹”,别人要是被伤着了,你跑不掉。   第二,《民法典》里写得清清楚楚:烈性犬伤人,不管啥情况,主人都得全责,不存在免责条款。     立这个规矩,就是为了保障公共安全。     结果不出所料,法院判了:王某夫妻全额赔张某30万。     判决一出来,舆论就炸了锅。     有人说,张某自己登船在先,责任该他担一部分,也有人觉得判得对,养烈性犬就是风险大,既然敢养,就得为后果负责。     从法律角度看,张某确实不该随便上别人的船,这算侵犯了王某家的财产权。     真正让他受伤的,是那条没被管好的藏獒。     就像你在马路上正常走,结果有人在自家门口拴了一头没栓牢的猛兽冲出来咬你,那责任肯定还是养的人来担。     所以,养宠物要守规矩,尤其是烈性犬,别只顾自己方便,把公共安全撇在一边。     也提醒咱们老百姓,别随便闯进别人家里或者私人区域,就算你是想放生、做好事,一旦出事,代价可不是开玩笑的。     所以,这30万不仅是一个赔偿结果,更是一堂“社会公开课”。     对此你怎么看?     信源:新闻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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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血手人魔

血手人魔

7
2025-09-03 11:46

私有财产权是一点也不考虑吗

福临门

福临门

6
2025-09-03 11:44

私闯民宅怎么判

好世界体育娱乐

好世界体育娱乐

2
2025-09-03 11:57

禁止饲养,即是表示不是王某夫妻养的,与他们夫妻无关

天涯

天涯

2
2025-09-03 14:40

以后住别墅的老板们要小心了,不要以为你养了只大型犬只小偷就不敢去了,现在小偷就盯着你养了狗才进去了。

老树 回复 09-03 15:56
如果是大老板家里,法官就不会这么判了。

居士

居士

2
2025-09-03 12:00

这他妈是家门口吗?这他妈是家里,入户抢劫未遂

用户10xxx03

用户10xxx03

1
2025-09-03 12:32

放生不判他破坏生态环境吗?

古法六爻

古法六爻

1
2025-09-03 11:56

看来被咬的不冤,这是坏事做多了遭了报应,才被咬的。

霁雾阙任

霁雾阙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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