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有一位母亲,因为管教9岁的女儿,结果一不小心把孩子给打死了!你说这是教育呢,还是虐待?母亲是愤怒到失控,还是无奈到崩溃?
事情发生在5月8日晚,44岁的母亲郑某某,因为她9岁的女儿在学校犯了错,被老师批评了。母亲回到家,就对女儿一顿训斥,还动手打了孩子,这一打就是两个小时。孩子伤得太重,送到医院也没救过来。听说啊,孩子父亲常年在国外打工,家里四个孩子都是母亲一个人带。出了这事,郑某某马上就被刑事拘留了,好好的一个家,就这么散了。
那从法律上讲,这母亲的行为到底该怎么定性呢?可能涉及三个罪名。 第一个是过失致人死亡罪。要是母亲主观上没有伤害孩子的故意,就是管教的时候没把握好分寸,结果导致孩子死亡,那最高能判7年有期徒刑。 第二个是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要是证据显示母亲一直虐待孩子,或者就是故意伤害孩子,那刑期可就重了,10年以上,甚至可能判死刑。 第三个是虐待罪。要是孩子长期遭受家庭暴力,那母亲最高也能判7年。 这案子涉及未成年人死亡,法院肯定会从严审判。就算家属谅解了,减刑的空间也不大。
那为啥好好的管教,最后就变成致命暴力了呢? 一方面,是母亲情绪失控,育儿压力太大。一个人带四个孩子,父亲又不在身边,这“丧偶式育儿”的苦,真不是一般人能承受的,压力没处发泄,就容易失控。另一方面,法律意识太淡薄。好多家长还觉得“棍棒底下出孝子”,可他们不知道,《未成年人保护法》里明确说了,家庭暴力是违法的。还有啊,社会支持也不够。社区和学校没及时发现家庭暴力的苗头,强制报告制度也没落实好。
这案子也让我们好好反思反思。教育的目的是让孩子成长,不是让孩子服从。那些打着爱的旗号实施的暴力,说到底就是犯罪!
最后我想说,一个孩子的命没了,不可能换来另一个孩子的成才;一个母亲崩溃了,法律不能轻易原谅,社会更得好好反思,做好预防。真心希望每个孩子都能在阳光下快乐成长,而不是在拳脚下凋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