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射死刑:表面的人道,实则的酷刑? 东方大国自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订后,死刑的执行方式由枪决逐渐转向注射。1997年3月28日,昆明首次实施注射死刑,这种方式被认为比枪决更人道。其实不然,注射过程中也会出现各种问题。是药物配方和技术不统一,注射死刑的药物有多种配方,负责执行的人员技术水平又参差不齐,这就导致注射执行失败的比例不低,而注射执行失败的痛苦远比枪决更痛苦。 是犯人被判死刑后,突然被执行死刑,脑部不能迅速进入死亡状态,临终时的痛苦也比枪决更多。为了减少犯人临终时的痛苦,2001年最高人民法院要求各地法院对注射死刑加以推广,此后数年,注射死刑成为死刑执行的主流方式,而枪决的比例则急剧下降。注射死刑一般使用三步药物,理论上讲,可以做到不痛或少痛。但在实际操作中,因静脉穿刺失败或药物剂量不足等原因,使得犯人遭受很大痛苦,甚至不死而暴毙或死而复生等奇惨状。 国际上对注射死刑的看法也很激烈,很多国家认为注射死刑仍然存在残忍的风险。至于注射死刑比枪决更人道的说法,实在是掩耳盗铃、越俎代庖的做法。虽然东方大国每年执行数千人,看似比一些西方国家进步很多,但这种进步掩盖不住隐藏在地下室或处决车内的痛苦,比起来,更像是一种伪善,更像是掩耳盗铃,更像是欺骗自己和他人的做法。 杀人偿命,天经地义,但为什么非要以死来偿呢?其实根本问题并没有解决,死刑最大的争议点在于不能排除错误,而不是以什么方式执行的问题,这种方式的问题不过是表象而已。
为什么死刑一般在上午执行?90%的人不知道,死刑一般都是上午执行,而且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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