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路走绝了!”浙江,一女子婚后因丈夫家条件不好,日子过得很困难,无奈向父母索要

微风不徐徐 2025-09-21 16:44:58

“把路走绝了!”浙江,一女子婚后因丈夫家条件不好,日子过得很困难,无奈向父母索要彩礼钱,谁知却遭到了拒绝,甚至因生产住院积蓄医药费时,父母也不愿意返还,女子只好将父母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把彩礼还回来,而法院做出了这样的判决! 这事儿说起来挺让人唏嘘的。女子当初嫁人的时候,按当地习俗,男方给了一笔彩礼,钱当时是由女子父母收着的。本来想着这钱要么是给小两口添补家用,要么是父母暂时保管,等女儿需要时再拿出来。可真到了难坎上,才发现不是这么回事。 婚后小两口日子过得紧巴,丈夫家条件本就一般,没多少积蓄。后来女子怀孕生产,住院费、手术费一下堆过来,家里实在拿不出钱。她想着找父母要回那笔彩礼救急,毕竟那钱按道理说是男方给她的“嫁妆底子”,可父母一口回绝了,说这钱是“养育女儿的辛苦费”,没理由还。 女子没办法,拖着刚生产完的身子,一纸诉状把父母告上了法庭。法庭上,父母还在说“养她这么大,收点彩礼天经地义”,完全没提女儿现在有多难。 最后法院的判决挺明确:彩礼是男方以缔结婚姻为目的赠与女方的财物,所有权属于女方。父母只是代为保管,没有权利私自占有,判决他们在规定时间内把彩礼还给女儿。 说真的,这事儿里最让人寒心的不是穷,是亲情里的算计。彩礼这东西,本来是老辈传下来的习俗,图个喜庆,给新人添点底气,可到了有些家庭里,愣是变成了“卖女儿”的筹码。女儿都难到生孩子拿不出医药费了,做父母的还攥着那笔钱不放,这哪是疼孩子,分明是把路给走绝了。 就算有再多理由,亲情也不该这么凉薄。女儿是亲生的,不是用来换钱的工具。真为她好,该是在她难的时候搭把手,而不是把她往绝路上推。这判决不仅是讲法理,更是在提醒有些人:亲情比那点钱金贵多了,别捡了芝麻丢了西瓜。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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