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下后悔了吧!8月12日,天津一男子去河北钓鱼时,明知周围有很多钓友,仍然选择使

小张主张 2025-09-23 15:44:02

这下后悔了吧!8月12日,天津一男子去河北钓鱼时,明知周围有很多钓友,仍然选择使用“飞锚”铅坠,结果意外砸到他人眼睛,造成重伤二级,而他因此付出了这样的代价!   相信不少人都听过“钓鱼需谨慎”这句话,但真落到实处的人却不多,就像8月12日发生的这件事,天津男子冯某某的一次疏忽,不仅让别人遭了大罪,自己也付出了沉重代价。   那天,冯某某跑到河北的一处钓点钓鱼。明知道周围挤了不少钓友,他却偏偏选择了“飞锚”这种极具危险性的钓鱼方式。   所谓“飞锚”,就是在鱼线上挂着带有大铅坠和多枚大钩子的钓具,靠大力甩竿来“锚”中鱼,这种钓具本身就很危险,再加上周围人多,风险更是直线上升。   可冯某某没把这些当回事,在提拉鱼竿的过程中,鱼线上的“飞锚”铅坠意外脱手,直直砸向旁边的张某某,不偏不倚击中了他的左眼。   这一下可不得了,张某某当即疼得惨叫起来。送到医院后,经鉴定,他的左眼损伤程度为重伤二级,好好的眼睛,就因为这一下,可能永远都恢复不了了。   而闯了祸的冯某某,在事发后也慌了神,赶紧主动投案,好在他后续积极赔偿,赔了张某某10万元,也获得了对方的谅解。   可法律的账不是赔钱就能一笔勾销的,最终法院判决冯某某犯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缓刑二年,在缓刑考验期内还要依法实行社区矫正,这意味着他接下来的两年里都要在社区矫正的监督下生活,稍有不慎就可能失去自由。   这件事在网上传开后,网友们议论纷纷:   有网友直言:“这真是一时脑热,一辈子后悔!钓鱼本来是休闲,这下变成祸事了,以后可得长记性,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还有网友感慨:“以前以为钓鱼出不了啥大事,没想到一不小心就触犯法律了,看来任何时候都不能抱有侥幸心理啊!”   其实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不管是钓鱼还是其他户外活动,安全意识一刻都不能松懈,别觉得“应该没事”“就一次没关系”,意外往往就藏在这些侥幸里。   而且,法律对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也绝不会放任,一旦触犯,就得承担相应的责任。冯某某的教训就摆在眼前,希望大家都能引以为戒,别让类似的遗憾再次发生。   那么你们怎么看待这件事呢?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们的看法吧!

0 阅读:72
小张主张

小张主张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