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男子的父母离世,给他留下70万,堂哥主动帮他保管。男子大学毕业,想让堂哥扣除抚养费、生活费后给一些,可堂哥一分都不给,还说男子没良心。男子没办法,只能起诉堂哥,法院判堂哥返还男子46万,可堂哥及其妻子名下无任何财产。只知道他的儿子刚订了婚,还支付了十多万彩礼,还给儿子买了一辆车。后来联系执行法官,对方说正在打报告,关键是先找到人——目前不确定是在堂哥儿子结婚时抓人,还是在外面找到人再抓,因为堂哥现在不露面。 小户在很小的时候,大概读六年级,父母过年时载着姐姐一起出门,出了车祸,全部不幸遇难。 当时对方赔偿了40万,姐姐已经结婚,分到14万,剩下的26万归小户所有。 另外,小户的母亲当时买了一份保险,发生意外后也赔偿了32万。 当时堂哥很同情小户,就说“你跟着我们吧,你孤苦伶仃的,这些钱也由我帮你保管,你还是未成年,等你大学毕业成年了就给你”。 小户也很感恩堂哥,在自己孤苦无依的时候收留自己,于是就在他们家吃住、安顿下来。 后来小户成了孤儿,政府也会每年补贴他,直到他成年,总共补贴了8万多。 还有,小户家有一间门面房,每年都对外出租,一年租金大概2000元,这些加起来总共就有70多万。 小户虽然年纪小,但对父母留给自己的这些财产心里有数,他想等自己大学毕业、工作稳定后,再找堂哥谈谈——到时候扣除这11年的抚养费和自己的开销,把剩下的给自己就行。 可到了2022年,小户毕业后去找堂哥说这件事,对方语气一下子就变了,直接说“你这么多年在我们家吃住不要钱吗?你读书的开销不要钱吗?你的穿衣日用品不要钱吗?这笔钱早就用光了,我们都在贴钱,你也太没良心了”。 小户从来没想过堂哥会这样对自己——70多万,11年,怎么可能全用完? 自己大学那几年,全部的消费流水加起来也才1万多。 堂哥的妈妈,也就是小户的大伯母,指着小户说“每个月都给你4000多,你几年才花1万多,说出来有人信吗?” “你就是不懂感恩!你吃饭时让你端过碗吗?在家里让你扫过地吗?就这样把你抚养成人,你现在倒打一耙,完全不顾及亲情!” 这话让小户无言以对,但父母留给自己的钱,不可能一分都不剩吧? 他从来没忘记这份亲情,只希望对方能适当给一点就行,哪怕是十几万、二十万,可对方就是不肯给。 小户为了自证清白,拿出手机翻出读大学时的账目,确实只花了1万多。 他说“我在郑州,堂哥在老家,我们之间的钱都是转账,不可能用现金吧?你看就这么多”。 现在小户联系不上堂哥,对方根本不着家,打电话不接,发信息也不回。 小户说,前段时间堂哥给他儿子订了婚,还出了十多万彩礼,还给儿子买了一辆新车——有这些钱,却不肯归还自己的钱,分明就是不想给。 因为小户已经起诉过堂哥,法院也判决堂哥返还他46万,但堂哥说没钱,可给儿子花的这些费用难道不是钱吗? 后来,调解员也联系到了执行法官,此事已经进入执行阶段。 法官表示,他们已经对堂哥的房子进行拍卖,但堂哥夫妻名下确实没有资产,目前还在调查财产是否被转移。 另外,得先抓到人,关键是现在堂哥不露面、消失了,他们需要打报告,之后要看看是在堂哥儿子婚礼上抓人,还是能找到堂哥的线索后在外面抓人,总之会进一步落实财产归还事宜。 得知这些信息后,小户心里也踏实了些。其实他并不是真的要争这笔钱,只是觉得这是父母用性命留给自己的——除了扣除养育之恩和自己的开销,他甚至愿意多给堂哥一部分。 可堂哥的做法实在让他难以释怀,才不得不和养育自己的堂哥对簿公堂,他只是想守住父母留下的东西,哪怕只有一点点。 1、堂哥为未成年的小户保管70万财产,小户成年后有权要求返还。 《民法典》第八百八十九条:保管人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不得擅自使用或者许可第三人使用保管物。 参照监护人职责相关规定:对未成年人财产的处分,需以维护其利益为唯一目的。 小户作为财产所有权人及寄存人,成年后有权要求堂哥返还保管的财产。 对于堂哥主张的抚养费、生活费,小户认可扣除合理部分,符合法律规定,但堂哥需举证证明开支的真实性与合理性,不能以“钱已花光”为由拒绝返还剩余款项。 2、法院判决堂哥返还46万后,其名下无财产,却给儿子大额花销,小户可如何维权? 执行程序相关规定: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申请人可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请求法院调查核实并采取强制措施。 小户可向执行法院提交堂哥为儿子支付十多万彩礼、购买新车的线索,主张堂哥的行为属于恶意转移财产以逃避债务。 如果能证明这些花销来源于保管的70万财产,可依据撤销权规定,请求法院撤销该赠与行为,将相关财产纳入执行范围。 对于此事,大家如何看? 信源:都市报道2025-9-27
河南郑州,一男子离婚2次,又找了个女友,俩人约定,只搭伙不领证,女子搬到男子家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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