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离婚后身家几百万,有两套房、一家酒水店,还开新能源车,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可谁能

深度程磊 2025-10-13 15:20:29

她离婚后身家几百万,有两套房、一家酒水店,还开新能源车,日子过得风生水起。可谁能想到,一个比她小12岁的“甜心男友”,竟让她从富婆变成负债人。河南巩义的小田(化名),被男友用“高额投资项目”一步步榨干——从最初的80万,到后来追加190万,总共被骗272万,还被哄着去看“爷爷坟头埋的200万现金”。直到她连吃饭的钱都没有,才终于报警。 两年前,小田刚离婚不久,性格开朗,经济独立。朋友介绍下,她认识了年轻帅气的李某。对方嘴甜会哄人,称呼她“宝贝”“媳妇”,一套又一套的情话让她彻底沉沦。恋爱没多久,李某说自己掌握一个赚钱快的项目,投资十几万,一天就能赚两三千。 小田听得心动,李某又补上一句:“宝贝,我们一起做,赚的钱都归你。”就这样,小田拿出40万投了进去。几天后,李某真的转来五六万利润,小田彻底信了。她想着既然项目靠谱,干脆追加投资,又借了40多万交给李某。短短几个月,她投进去80多万。 可是从那以后,钱再也没回来。李某开始找各种理由推脱——“项目出问题”“资金被卡”“等一段时间就好了”。眼看朋友催债,小田急了,李某却反过来说:“我出事了,如果不帮我,你投进去的钱一分都拿不回来。”小田怕真出事,不仅没逼他,还变卖房子、借遍朋友,帮他“还债”。一次、两次、三次,李某总有理由。前前后后,小田又给了他190多万。 当她终于发现自己连租房都租不起时,李某又抛出一个更离奇的说法:“宝贝,我爷爷坟头埋了200万现金,现在不方便动,等过段时间我给你全拿出来。”那天晚上,李某带她去山上坟前,指着一片土说:“就在这下面。”风吹树影,小田害怕却仍信了,还问:“钱埋地下会不会被雨打湿?”李某说:“放心,我用塑料包好了。”这样的谎话,她居然也信。 直到她实在没钱吃饭,才求助记者。记者陪她去坟头实地查看,问那200万到底是真是假。小田支支吾吾地说:“那天太黑了,我没敢看。”当记者打电话质问李某时,他才承认——“没有那回事。”警方调查后,小田才得知真相:李某是个“老赖”,早被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她瞬间崩溃,从一个有车有房的女老板,变成了负债累累的受害者。 从法律角度看,李某的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66条规定的诈骗罪。法律明确指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数额特别巨大或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李某以“高收益投资”为幌子,虚构“爷爷坟头埋钱”的荒谬情节,骗取小田共计272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已构成重罪。 同时,李某作为法院悬赏通缉的被执行人,还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法》第313条规定:对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李某多次打借条却拒不还款,说明其主观上具有逃避执行的故意,行为性质恶劣。即使有借条,只要证实其虚构事实骗钱,仍可按诈骗罪追责。 很多人不理解,小田明明有生意头脑,怎么会轻易被骗?事实上,这种“情感型诈骗”更具欺骗性。犯罪者先用甜言蜜语建立信任,再用“投资赚钱”诱导受害人不断加码,最后通过编造危机实现彻底掏空。这类案件中,受害者往往不是愚蠢,而是陷入所谓的“恋爱信任陷阱”。在感情和金钱的双重操控下,人极容易放弃理智。 从民法角度看,《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民事主体因他人欺诈行为受到损失的,有权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小田可依据此条,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同时,公安机关可追究李某刑事责任,并通过冻结资产、强制执行等手段帮助其追回部分损失。 但现实中,这类受害人往往面临追赃难。骗子早已转移财产,取证困难,刑事追责周期长。很多受害者最后只能拿到部分赔偿。警方提醒,凡是涉及“高额回报”的投资,一定要核实资质,不要因为恋爱关系就放弃防备。爱情是情感契约,投资是法律契约,不能混为一谈。 小田的遭遇让人痛心,也再次证明:感情可以盲目,法律必须清醒。恋爱不是银行,甜言蜜语也不能变成信托保障。无论男女,只要涉及金钱,都要留痕、要合同、要证据。否则,一纸借条只是骗局的遮羞布。 从40万到272万,从老板娘到欠债人,小田的故事不是个例。感情骗局的背后,是心理操控与法律风险交织的陷阱。愿每一个被“甜言蜜语”包裹的承诺,都能被理性警觉识破。爱情可以温柔,但金钱要冷静。

0 阅读:26
深度程磊

深度程磊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