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女生与家人争吵后跳楼身亡,家人不反思自己的问题,反而反手把物业和消防等部门给起诉,不仅要求对方向他们公开赔礼道歉,还要赔偿他们60万。 这起事件发生在去年9月份的青海,跳楼的女生张某当时是14岁初三,当时这位女生她没写作业,就在那一直玩手机。母亲得知之后很生气,一怒之下就砸了她的手机。正值青春期的张某,也是那种犟脾气,被砸手机之后跑出了家门。当时是晚上,可母亲并没有找她,而是让儿子去找。后来小张在楼顶找到了姐姐,可姐姐没听他的劝阻,看了他一眼之后,就从18楼跳了下去。 事后帽子叔叔介入,排除了刑事案件和其他的可能,家属也都对此认可。按理说这起事件到此就该结束了,可事实上并没有。没多久张某的爸妈就将物业、消防,甚至是住建部门给起诉了。理由是物业没锁通向天台的门,而消防没做好安全指导,而住建局拒不提供图纸,所以这三方对张某的死存在过错。可法院要以事实为依据,而不是你说谁有错就有错,结果就是一审原告的所有诉求被驳回,他们不服再次上诉,二审则是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每每看到类似的案件,我是又心痛又愤怒,心痛的是一个才14岁的小姑娘,就这样丢掉了自己的性命。愤怒的是造成这一切的家长,非但不反思自己的问题,相反还把责任都推卸到别人身上。好在的是法院维持了正义,没有让这些人得逞!事实上孩子的爸妈,他们能不清楚这起悲剧的背后,到底是谁造成的吗?他们当然是很清楚的,可他们清楚为何还会这样做? 一般来说有两个原因:一个是采用这样的办法,来转移自己的愧疚感。这就是典型的心理补偿行为,他们通过这样的方式,把责任推卸给别人,从而避免他人的指责。另外一个就是,起诉成本很低,但是回报有可能很高。只要他们能起诉成功,就有可能获得几十万的赔偿。可就算是失败了,也顶多不过就是败诉而已。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的人,随意的起诉他人。
103岁的杨振宁老先生走了,谁也不曾想到他的离开竟然是摔倒间接导致的。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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