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乌鲁木齐的徐阿姨因带孙女6年,向儿子和前儿媳起诉索要75.28万元“保姆费”

要随遇而安 2025-10-15 23:33:29

新疆乌鲁木齐的徐阿姨因带孙女6年,向儿子和前儿媳起诉索要75.28万元“保姆费”及3.99万余元垫付费用。 徐阿姨称带娃是有偿服务,有儿子的书面承诺及离婚前协商录音为证。 但前儿媳认为亲情互助不能物化为商业服务,且录音未形成最终协议。 法院经审理查明,徐阿姨并非全程单独照料,儿子的书面承诺也没有前儿媳的签字,前儿媳否认知情,离婚调解协议也未涉及相关费用。 最终,法院判决儿子以及前儿媳支付徐阿姨抚养小敏的费用68577元,以及垫付的医疗费、购药费等共计7万余元,并驳回徐阿姨其他诉讼请求。 当亲情上升到金钱时,就没有什么亲情可言了,说白了他们都不爱孩子。 老人帮忙带娃,本是出于对子女的疼爱与家庭责任感,若完全以商业保姆的标准来衡量,难免会让亲情蒙尘。 这一事件警示着我们,家庭生活中,坦诚沟通极为重要,提前明晰责任与补偿方式,能有效避免日后矛盾,让亲情在理解与尊重中延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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