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18.8万+全款房車已備,婚禮前女方突加條件,男方直接取消婚宴 有男孩的家庭不再一味妥協,婚能結就結,不能結便拉倒。同事親戚的婚禮本定11月中,請帖已發卻臨時取消——訂婚時男方已付18.8萬彩禮,備好全款婚房和小車(約花200萬掏空父母積蓄),約定房產不加女方名、結婚前買三金。 豈料買三金時,女方突然要求升級為五金,還以已領結婚證為由,強硬要求房產加名。男方無法接受臨時加碼,雙方鬧掰,男方家長直接同意取消婚宴、辦離婚手續,並要求女方退還彩禮。 婚姻從非買賣,雙方應互相理解,女方不該出爾反爾過度提要求,你認同嗎? 上頭條 聊熱點 分享今日的感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