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下行背景下的烂尾楼盘活 烂尾楼,是一个非常现实且处理起来极为复杂的问题,简单来说,就是房子没法顺利建好烂掉了,主要是包括企业股东矛盾纠纷、企业经营管理不善、市场销售遇阻、总包及债权方诉讼、项目商办占比较多或自持物业占比较多等,如果房子还没开始销售时烂尾,没有保交楼的任务,就纯粹是一个企业经济问题。如果是已经开始对外销售后烂尾,这是涉及到社会维稳的民生问题。 特别是近几年房地产行业下行,很多民营房企暴雷,留下了太多的烂尾项目。有很多项目其实就是差那么一口气一笔资金,但是金融的第一性原理就是风险控制,市场上的金融企业雪中送炭很少,锦上添花的很多。 目前烂尾楼项目处置办法有以下几种: 一是项目方主导自救,这是最理想的方式,通过企业自身力量解决项目烂尾问题。前提是项目底层资产好,有盘活价值,项目端利润较好。大逻辑就是项目方自身投入较多,有意愿盘活,以达到全部回收或者部分回收(认亏)的想法。旨在对项目实质性重组,通过股权重组或者债权重组,让项目重启。实现路径一是说服债权方展期,或者引进新的债权方(资产管理公司AMC或其它信托金融机构)来接转原无法展期的原债权;二是出让一部分股权引进新的股权投资人(健康开发商或实力开发商),让新的股权投资人进行超比例借款。 二是由政府主导或牵头介入纾困,企业自身难以盘活,需要借助政府力量盘活项目。前提是企业摆烂或者躺平,项目底层资产质量一般,但是要有保交楼任务。大逻辑盘活项目达到竣备,满足业主交付。特别是地方政府针对重点烂尾楼项目,一是要政府成立专班负责,协调资规、国土、建设、法院、金融等多个部门,打通堵点。二是厘清债权债务关系或者债务偿债安排,安排好债务搁置或者债务削减,为复工让路。三是是引进保交楼“专项借款或基金”,或者将项目作为企业白名单,获得主力银行的资金支持。四是协调施工方复工,或者由国企或者城投公司临时托管,引进优质代建公司。 三是司法程序处理,破产重整招募共益债投资人或者破产拍卖进行资产出售。破产重整是目前处理烂尾楼项目最常用且有效的法律手段,由债权人或者债务人提出裁决申请,法院指定破产管理人全面接管项目公司,管理人负责制定重整计划(含债务清偿方案、引进投资人或者资方恢复建设)。破产拍卖是在项目已经资不抵债且没有重整价值的前提下,由法院裁定进行破产清算拍卖变现,按照规定顺序进行清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购房债权、建设工程款、抵押债权、税款、普通债权),这种情况下,清偿率很低,甚至很多购房者没法获得房屋,这是下下策。 不管是哪一种处置形式,主要问题还是在:一是资金缺口较大,后续建设资金,项目原销售资金挪用,土地资产或者公司股权被多次抵押。二是债权债务关系复杂,各方的利益诉求不同很难得到平衡。三是资产被多重抵押查封,项目土地、在建工程被不同法院、不同债权人轮候查封,导致资产难以盘活。四是项目公司及人员离职,项目原有资料、图纸、项目账目很理厘清和追溯。五还是项目后续销售判断预期问题,市场下行且烂尾楼盘,客户购买信心问题。 处置烂尾楼没有捷径可走,除了满足业务方向和商业逻辑,本质上对沉淀资源的再盘活和对复杂利益的再平衡。当前,在中央“保交楼、稳民生”的政策基调下,各级政府都投入了大量资源和精力来处理这一问题。“市场化+法治化”框架下的破产重整已成为主流且有效的解决方案。对于购房者而言,保持耐心、团结理性、积极通过合法渠道参与,是争取自身权益的最佳方式。 在中国这个人情社会,很多项目的盘活,还是靠人脉资源来推动,都是资源交换或者利益再分配,一把手的决心和意志是项目是否能推动盘活的关键。你对烂尾楼怎么看 烂尾楼纾困 哲学的最大功用是什么? 烂尾纠纷 逾期烂尾房 楼市烂尾 烂尾房 实拍烂尾工程 停工烂尾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