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荥阳,一女孩发视频称洗澡时被自己的父亲看光。视频中,女孩情绪激动质问自己的父

律安说法 2025-11-04 16:43:22

河南荥阳,一女孩发视频称洗澡时被自己的父亲看光。视频中,女孩情绪激动质问自己的父亲,女孩母亲也在一旁应和,女孩最后说感到被父亲碰一下就感到恶心,父亲暴怒直接撂了一句:“恶心就恶心!我看你干啥!” 网传视频显示,一名刚洗完澡女孩,便拿着手机拍着视频找到自己的父亲,轻声喊了一声爸爸后,询问自己的父亲:“你觉得你自己三观正不正,你觉得你自己三观正不正?” 女孩的爸爸毫不犹豫的回答说:“正!” 紧接着女孩便说道:“那你就是蠢爸爸,就是你有没有听见我说的,让你把你的牙膏牙刷给放到外边,那你连敲窗户都没敲,你就推开了,你都看光我了呀。” 女孩爸爸当即便说:“没有!” 女孩见爸爸说没有,情绪顿时激动了起来,带着哭腔说道:“你没有,这都已经第四次了。爸爸前三次我都没跟你计较,第一次是在他们面前,你直接就推门进来了。你说你没听见,没看见你眼瞎还是耳聋啊?我那么大声开着水,开着灯,你没看见!” “第二次你从那个储物间拿东西的时候,你拿就拿呗,你看着我干什么呀?你全场都在看着我,你看我干嘛?我有那么好看吗?你看着我。” “第三次也是在这里,你没有敲窗户,你就直接推了我,我不确定你有没有看见我,我没跟你计较。” “第四次就是刚刚我真的忍不了了,你到底有没有在意过我呀?” 女孩越说越激动,边哭边大声说道:“爸爸,我的隐私你都不尊重,我到底是不是你女儿呀?!”“还有你去我的房间,你从来都没敲门。有一次我洗完澡了,你想都没想就推开我,那时候正在换衣服呢。爸爸!” 女孩的母亲疑也在场,应和道:“我进去一般都要敲门,你为啥不敲门!” 女孩又说:“爸爸你是男生啊,你到底知不知道男女有别?四个字怎么写?” 女孩的母亲当即问女孩的父亲:“你知道不知道!” 女孩父亲低着头说着:“我知道、知道!” 女孩紧接着又说:“你从来就没敲过门!我洗澡你也看我干嘛呀?” 女孩的母亲又问女孩的父亲:“你是啥意思!” 只见女孩紧接着又说了一句:“你知道不知道你在第二次全程都在看着我的时候,我连碰你都恶心呀,爸爸!” 女孩的父亲突然暴怒,大声说道:“爸爸恶心不恶心吧,我看你干啥!” 据悉,网传视频是女孩自己发到网上的。当地警方已经介入,已经见到涉事女孩及其父母,正在了解情况,女孩现在是绝对安全的。 当地妇联回应称,视频不是真实的,具体情况,警方会对外发布的! 该事一时间引起热议,网友纷纷表态,不少网友表示儿大避母、女大避父,孩子都懂,作为父母的不应该不懂!这样的爸爸太可怕了! 还有网友表示,从小就被父亲看光了,有问题的不是爸爸,而是孩子! 那从法律上该如何看待此事? 隐私是每个人藏在心里、不愿意告诉他人的秘密,人人都有自己的秘密,孩子也不例外。 而随着孩子随着年龄的增长,知识、情感的丰富,自我意识、自尊意识会不断增强,孩子的秘密只会越来越多。 现实中,其实有很多家长像网传视频中的爸爸一样,没有意识这个问题,总认为孩子还小,没什么隐私,自己是孩子的父母,可以“随意”进入孩子的秘密花园,更有甚者,通过不良手段窥探孩子的隐私。 应当注意的是,《民法典》第26条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27条规定,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34条规定,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产生的权利,受法律保护。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也就是说,孩子不是父母的附属品,也是独立的个体,其隐私也受法律的保护。父母的责任是抚养、教育、保护孩子,侵犯孩子隐私的行为,不仅是不尊重孩子的行为,其实也是违法行为。 当然,遇到这样的情况,孩子也完全没有必要“大义灭亲”将视频上传到网上。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18条的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由其居住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公安机关接到报告或者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存在上述情形的,应当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遇到这样的是,可以依法向居委会村委会、学校、妇联等机构,甚至公安机关寻求帮助。 这事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与大家一起交流您的看法! ------ 关注@安律说法 案例中看人生百态,法律中寻破局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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