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益阳,一老板拿到那笔327万工程款后,却不给18名工人发工资,他直接把这些钱来周转其他项目,工人们无奈起诉他到法院,最终他被判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四个月。网友: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 信息来源:大河报 这事儿要追溯到2024年7月。 张老板拿到那笔327万工程款,明明合同上说人工费用要专款专用,可他偏偏心里打算盘:这钱留着能做下一个项目更香。 工人们一个个干活得顶着大太阳,干完就催工资,他就一句“资金紧张,再等等”。 可他换身衣服开着小车到处应酬,根本没打算给工人发工资。 工人们没法子,只能先温和沟通,又跑去劳动部门投诉。 2025年1月,益阳市资阳区人社局专门给张老板送了一份《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明确告诉他:必须限期足额把欠款补上。 可张老板依旧当作耳旁风,依旧把钱挪到其他项目周转,根本不当回事。 从法律角度看,张老板拿到工程款后故意转移资金,就是“以转移财产方法逃避支付劳动报酬”,主观上明摆着要赖账。 客观上,他拖欠了18个工人77.9万,早就超过了“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报酬且累计三万元以上”的入罪标准。 就这样,法院在2025年11月3日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年二个月有期徒刑,缓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宣布张老板构成犯罪。 说起来,也不是没机会补救。 早在2024年9月,工人代表夏师傅就偷偷对账,发现工程款陆续到账后,张老板把80万还了房贷,100万投了长沙新项目,47万直接买了辆SUV,却告诉工人“车是贷款买的”。 直到警方调了银行流水,这猫腻才彻底暴露,刑事程序才一路推进。 2025年9月,多部门联动,终于把那77.97万工人工资全都追回来了。 工人们拿到钱,才敢放下心来:有人拿去给孩子交学费,有人先把拖欠的药钱、生活费一并补上。 说白了,就是要让咱老百姓的血汗钱不再被随意挪用。 这件事之所以引发热议,不只是因为欠薪数额大,更关键的是法律底线已经划清:工程款里头的人工费必须专款专用,用人单位敢挪用,就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社交媒体上“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成了热评,大家都希望用法律武器保护劳动者权益。 这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劳动者要留好合同、工资条、银行流水,讨薪时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证据齐全胜算大。 用人单位记住工资都得按时发,别拿工人工资当自家“流动资金”。 而企业要搭建合规体系,工程款该付工资的一定先付,不然不仅欠下人情债,还得背刑事责任。 拿别人的血汗钱一时能壮胆,最后却会把自己逼进绝路,结果面临的是法律的惩罚,一旦出事了后悔莫及。 希望更多老板引以为戒,别把工资当“自留地”,把人当“次要角色”,不得拖欠工人工资或者不给工资,做人要诚实守信,否则得不偿失,最后自食恶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