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雯有点惨啊,本以为王家卫是自己的贵人,没想到却是最大的坑。这事儿整得挺闹心,剧组里头两帮人各搞一套剧本,王家卫自带团队占一边,秦雯带着自己人忙活另一边。那个叫古二的哥们儿明显跟着王家卫吃饭,偏偏秦雯这边还有个叫许思窈的姑娘干着类似的活儿写剧本兼当助理。 你说同样是幕后干活,差距咋就这么大呢?秦雯待许思窈那是真够意思,署名权给了,平时相处就跟姐妹似的。反观古二那边,王家卫压根没打算给实惠,光让人白干活不给名分。这不逼急眼了嘛,人家直接把私密录音捅了出来。 现在可好,最吃亏的反倒是秦雯。王家卫在圈子里根基深,拍拍屁股照常混日子。但秦雯这些年攒下的编剧口碑眼看要垮,以前参与的作品都得被拖出来重新掂量。要说这事儿根源,还真怨王家卫那套用人朝前不用人朝后的做派。 咱琢磨琢磨,影视圈里这种事儿其实不少见。去年某爆款网款网剧不也闹过类似纠纷?执行编剧辛辛苦苦改了三稿,最后片头连头连个名字都没给留。业内人都懂,遇到讲究的制片方还好,要是碰上把编剧当工具人的导演,真是有苦说不出。 话说回来,古二这波操作也算给行业提了个醒。现在年轻编剧们都学精了,接活前非得白纸黑字把权益条款写得明明白白。前两天还有个刚入行的孩子问我,说签合同时候要不要特别注明署名顺序。你看,这就是现实教做人做人啊。 不过最让我纳闷的是,王家卫团队这么多年就没建立个规范的协作机制?按理说大导演更应该注重流程透明。听说他们新项目还在招编剧,开出的条件倒是不错,就是不知道这回会不会把权利责任都说清楚。 哎,说到这儿突然想起个事。前段时间不是有个编剧论坛嘛,好多同行都在讨论怎么维护自身权益。有人提议应该成立个行业仲裁小组,专门调解这类纠纷。你觉得这法子靠谱不? 反正我看呐,经过这么一闹,以后剧组再想随便使唤编剧可就难喽。现在自媒体这么发达,谁受了委屈往网上发段视频,投资方都得抖三抖三抖。不过这终归是两败俱伤的事,还是得从根子上把规矩立好才行才行。 你们身边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事儿?来唠唠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