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昆山女子王某酒后抄近道走敞开的消防通道,因通道无照明从 18 级台阶滚落,构成十级伤残。 她起诉物业公司未装照明、未关通道门,索赔 26 万余元。 法院认定王某自身疏忽为主责(60%),物业公司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为次责(40%),判决物业公司赔偿 8 万余元,二审维持原判。 这波 “抄近道抄成伤残” 的操作,堪称 “贪方便的代价现场教学”! 酒后图省事走消防通道,没成想通道又黑又没防护,直接从 18 级台阶滚成十级伤残,又心疼又好笑。 女子怪物业没装灯、没关门,物业喊冤 “接手就没灯”,两边各有说法,但法院的判决很公道 —— 自己喝酒不注意是主因,物业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也跑不了。 消防通道本是 “生命通道”,不是 “懒人近道”,又黑又没防护还随便敞开,本身就藏风险。 酒后判断力下降还往里面闯,简直是往危险里凑。 这 8 万赔偿既是给女子的教训,也是给物业的提醒:规则和安全都不能偷懒,不然轻则破财,重则伤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