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40多岁男子经人介绍认识了20多岁越南女子,当即给了介绍人21万元,接着双方办理了结婚证。岂料,越南女子和男子生活了3个月后,就跑路了。男子认为是介绍人骗婚,向介绍人要人。没想到,对方反咬一口,说男子将越南女子卖了,女方家里还管自己要人呢!男子怒怼:我把自己老婆卖了,再报警,可能吗? 今年7月20号左右,40多岁的胡师傅,经安徽老乡胡某介绍,结识了20多岁的越南女子小美。 胡某的妻子莉莉,是越南人,小美就是她通过关系,从越南带过来的。 胡师傅对小美一见钟情,当即支付给胡某共计21万元彩礼及相关费用,其中16万是当场交付的现金,剩余5万分四笔、每笔5000元,转给了莉莉。 钱一付清,双方很快办理了结婚证,胡师傅还在杭州租了房子,和小美正式开启了夫妻生活。 婚后3个月里,小美十分安分,把家里收拾得干干净净,平日里操持家务、做饭,闲下来就做胡师傅特意为她买材料的钻石画,家里墙上挂着的几幅成品,都是小美一针一线贴好的。 胡师傅本以为能和小美安稳过日子,没料到一场变故突然降临。 今年11月17号,胡师傅下班回家,发现家里空无一人。 他急忙联系小美,可对方电话不接,微信也早已把他拉黑。 慌乱之下,胡师傅报了警,警方调查后发现,小美离家后坐上了一辆轿车,随后往江西方向去了。 好好的妻子突然失联,胡师傅认定自己遭遇了骗婚,这一切都是介绍人胡某夫妻设计好的。 他找到媒体求助,记者跟着胡师傅来到家中,只见餐桌上还摆着小美临走前做的饭菜,早已发霉变质,胡师傅却始终没心思处理,提起妻子,满脸都是愁容和想念。 记者试图联系胡某,但对方没接电话,随即联系了胡某的妻子莉莉,没想到对方不仅没提供线索,反而倒打一耙,质问胡师傅是不是把小美卖了,还说小美父母天天找自己要人,让她也十分为难。 “我怎么会把自己的妻子卖掉?还主动报警,这说得通吗?”胡师傅气得火冒三丈,当场怒怼回去。 这时,吴某接过了电话,得知胡师傅已经找了媒体,才愿意接受采访。 胡某表示,胡师傅当初给的21万里,10万是彩礼,6.8万是办理结婚证、签证等手续的费用,可当记者追问具体是哪些手续时,他却含糊其辞,说不出个所以然。 对于小美的下落,胡某一口咬定自己毫不知情,还透露胡师傅和小美婚后并非毫无矛盾,两人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闹不愉快,这些事他都只是让夫妻二人自行解决。 胡某还提到,胡师傅平时刷视频总刷到越南新娘跑路的内容,看完就会拿这事质问小美,怀疑她会不会也走。 在他看来,小美原本没有跑路的想法,正是胡师傅一次次的猜测和怀疑,才让她动了心思。 面对胡某的说法,胡师傅百口莫辩,只能翻出和小美的微信聊天记录给记者看。 由于两人语言不通,平时沟通全靠微信自动翻译,聊天记录里没有激烈争吵,大多是日常琐事。9月15号的时候,胡师傅还在鼓励小美学中文,甚至规划着她日后工作的事。 可到了9月21号,小美的态度突然转变,发来消息说“我很烦,你别碰我,我真的很烦”。 10月4号,小美又抱怨胡师傅打呼噜声音太大,让她无法入睡。 胡师傅坦言,两人确实常为这些小事闹不愉快,但他觉得这些根本算不上妻子离家出走的真正原因。 更让他心寒的是,他后来发现小美一直在偷偷吃避孕药,当初小美骗他说那是调节月经的药,他当时丝毫没有怀疑。 现在回想起来,胡师傅才觉得,小美或许从一开始就没打算和自己好好过日子。 胡师傅怀疑小美失联大概率和胡某有关,认为是吴某将人带走了。 但胡某始终一口咬定,这是胡师傅和小美夫妻之间的事,和自己毫无关系,还反复强调小美父母找他要人,自己也同样为难。 记者见状,只好劝说胡师傅暂时不要盖棺定论,还要以警方的调查结果为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5条规定: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法院可综合彩礼数额、共同生活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确定是否返还及返还比例。 从案件事实来看,胡师傅与小美虽办理了合法结婚证,但共同生活仅三个月,属于典型的“共同生活时间较短”情形。 而21万元的费用远超普通家庭承受范围,结合胡师傅所在地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家庭经济情况,显然符合“彩礼数额过高”的认定标准。更关键的是,小美存在隐瞒真实意愿(偷偷吃避孕药)、突然失联且拉黑联系方式的行为,若后续警方调查确认小美主观上具有借婚姻索取财物的意图,胡师傅主张返还部分彩礼的诉求,大概率会得到法院支持。 此外,胡某夫妻收取高额“手续费”却无法说明具体用途,该部分费用若不属于彩礼范畴,胡师傅也可另行主张返还不当得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