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岁男子给24岁情人赠送钱财被诉 上海44岁已婚男子王某,在健身房与24岁前台黄某发展成情人关系。13个月里,王某为黄某租房、转账、买奢侈品,花费不少。2025年初,王某妻子魏某发现此事,3月王某与黄某断联,魏某起诉要求黄某返还约46.8万元。 庭审时,王某认可妻子诉求,黄某未答辩。法院核定黄某需返还356241元及利息,还得承担相关费用。原因是王某花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擅自处分还违背公序良俗,赠与无效。这事儿提醒大家,夫妻共同财产不能一方随意处置,搞不正当关系用共同财产讨好情人,最终会鸡飞蛋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