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人聚餐9人跑 剩下一人签承诺 在重庆某区一餐馆里,10名男子在聚餐酒足饭饱的阶段,其中九人全部开溜,只剩下一位可怜张先生。 餐馆老板要求买单,张先生或许真的没钱,又或许不想买单做冤大头,反正他在警察的敦促下签了一份承诺书承诺,承诺第2天来付款。 但5天过去了,张先生也没来付款,餐厅老板将此账单起诉。 当今的人都怎么了?为一顿饭跑断腿!又为一顿饭舍掉自尊和脸面! 咱吃不起能不能不吃? 这样的事情惊动人民警察来处理,作为成年人是否应该呢? 评论区里都炸了。但无论怎样, 每个人活得都很艰难, 可能买不起一餐大单,也都很无助,这1000多元有可能是一家整月的生活费! 但我只想说,没钱咱能不能不去赴宴,不接受邀约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