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鹰潭,丈夫不顾妻子生理期,欲强行跟妻子发生关系,妻子反抗,却被男子殴打。次日早晨,女子为丈夫做了一锅饭,里面加了毒鼠强,男子吃完后身亡,女子潜逃27年,抓捕归案后,女子因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女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让她失望至极。 2024年7月21日,江西鹰潭贵溪,刘某菊提着菜篮的手突然僵在半空。 几个警察亮出证件时,她脸上没有惊慌,只有一根绷了27年的弦“啪”地断裂。 这个在面包店默默和面的中年女人,正是1997年用毒鼠强杀害丈夫后潜逃的潘某。 1996年的赣东北农村,贫困把许多家庭困在“娶妻难”的泥潭里。 潘家孩子多、家底薄,为了让三儿子吴某“成家”,父母接受了媒人的“换亲”提议。 用潘某嫁给吴某,换吴某的妹妹嫁到潘家。 这场没有感情基础的“交换婚姻”,在当时被视为“解决难题的捷径”。 “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俗语,在此刻成了枷锁。 潘某与吴某见面不过三次,像牲口般被“验看”后便进了吴家。 她以为以后就能安稳度日,却不知丈夫吴某因“妹妹嫁得比自己好”憋着一口气。 他脾气暴躁、嗜赌如命,稍不顺心便拳脚相加。 村里老人回忆:“那会儿常听见吴家传出哭喊声,谁都知道潘某在挨揍,可谁也不敢多嘴,换亲的媳妇,娘家都嫌丢人。” 婚后的潘某活成了吴家的“出气筒”。 吴某赌博输了钱骂她“扫把星”,饭做晚了摔碗筷,甚至当着村民的面破口大骂“赔钱货”。 更令人发指的是,他无视妻子生理期的痛苦,多次强行同房。 “兔子急了还咬人”的忍耐终有极限。 1997年7月26日,潘某因体力不支送秧苗稍慢,吴某当众辱骂她“懒骨头”。 中午吃饭时旧事重提,两人爆发争吵。 夜里,吴某不顾潘某正值经期,再次强行施暴。 但反抗换来的是更狠的殴打。 她的后背撞在灶台尖角,耳边是吴某恶毒的咒骂:“你是我花钱换来的,就得顺着我!” 这一夜,潘某躺在黑暗里,摸着身上的淤青,突然明白在这桩婚姻里,她不是妻子,只是吴家“买”来的奴隶。 次日清晨,天刚蒙蒙亮,潘某看着吴某出门干活的背影。 她从床底摸出那包原本防鼠的“毒鼠强”。 “锅里的米汤咕嘟冒泡,她手心汗涔涔的倒进毒药”。 潘某机械地搅着饭,看着吴某热得满头大汗回来,端起碗就吃。 他还嫌味道怪,扒拉两口就说“下地干活去”。 潘某站在一旁,看着他脸色从涨红变成青紫,看着他倒在地上抽搐,没有哭,也没有救,只是静静站着。 她装作慌张地喊来公公,说吴某“突然中暑”。 赤脚医生刮痧、家人抬着送医,一切混乱中,她悄悄拿了两件衣服,头也不回地逃了。 等吴某送到医院时已没了气息,次日便草草下葬。 可吴父越想越不对劲:“我儿身体壮实,怎么说没就没了?” 他执意报警后,开棺验尸查出毒鼠强成分,但潘某早已消失。 逃亡的日子比想象中更难熬。 潘某听见警车声就发抖,不敢办身份证,住哪儿都不敢久留。 她辗转多地,在江西贵溪认识了刘某,改名“刘某菊”,谎称自己是孤儿,靠给人做保姆攒钱。 刘某同情她的“身世”,两人结婚生子,她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 “白天是麻利的面包店帮工,夜里是惊醒的逃犯”。 她在面包店洗菜和面,却总在夜深人静时一个人发呆。 邻居说她“话少、干活不惜力”,却不知她每次给孩子讲故事,都会刻意避开“爸爸”这个词。 27年里,她以为能永远躲下去,直到2024年大数据筛查锁定她的假身份。 2024年7月被捕后,潘某如实供述了作案经过。 法院审理时,承认她长期遭受家暴的事实。 吴某的暴力行为有村民证言、医院验伤记录佐证,生理期强迫同房更是突破伦理底线。 但检方指出,她投毒手段残忍,案发后逃逸27年,错过自首机会,主观恶性极大。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的法律原则不容动摇。 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潘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吴某家属5万余元。 她不服上诉,认为“家暴是诱因,应轻判”,但二审法院驳回上诉。 法律同情弱者,却不纵容以暴制暴。 最终判决维持原判,那个逃了27年的女人,终究要为当年的冲动付出代价。 真正的悲剧从不是一个人的“狠”,而是整个社会对家暴的漠视、对女性权益的忽视。 当“换亲”成为“解决难题”的工具,当家暴被当作“家务事”,下一个潘某或许还会出现。 主要信源:(中华网热点新闻——男子强行和妻子发生关系 突然身亡 上游新闻——不堪家暴及生理期强行同房,女子毒死丈夫被判无期徒刑,二审驳回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