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炜律师在接受委托和进行法律分析时,一直向客户和公众强调,必须穿透虚拟货币那些精心编织的技术迷思,直视其作为“当代庞氏骗局”的脆弱本质。所谓的“安全”与“恒定”,不过是企图掩盖其惊天骗局的华丽外衣。 一、技术神话的崩塌:人为系统必有漏洞 虚拟货币常被鼓吹的核心特性是“不可篡改”和“不可被盗”,并声称有永恒的固定数量上限。然而,从技术现实看,只要是人为编码的系统,就必然存在人为干预和攻击的漏洞。 首先,所谓的“不可篡改”往往仅指特定区块链上的交易记录难以被单点修改,但这绝不意味着整个虚拟货币体系是安全的。其外围生态中,交易平台、钱包服务等环节恰恰是安全的重灾区。例如,2020年何某等人设计开发了一虚拟货币交易平台,并上线运行了未通过安全审计、带有“后门”功能的平台代码。通过此“后门”,他们可以任意修改虚拟货币价格,并能不经用户同意将用户投资的虚拟货币进行置换,最终骗取的虚拟货币折合人民币高达7776万余元。这类事件并非孤例,它清晰地表明,掌控代码的人,随时可以成为规则的破坏者。 其次,关于“固定数量上限”的宣称,更像是一种营销话术而非技术真理。无数虚拟货币项目可以通过“分叉”等方式产生新的变种,其核心规则由少数开发者或矿工群体掌控,存在被修改的可能性。这彻底揭穿了其“永恒不变”的谎言,证明了它不过是受人为意志左右的可变规则 。 二、庞氏结构的本质:依赖新血维持的骗局 剥去“高科技”的外衣,虚拟货币的运营模式与经典的庞氏骗局完全吻合,其生存完全依赖于不断有新的投资者和资金涌入。 - 价值来源的虚幻性:虚拟货币自身并不产生价值,它没有与任何实际资产、生产劳动或社会价值关联。它的价格支撑完全依赖于两个决定性因素:当前参与者的信心,以及后续新参与者的数量。这正是庞氏骗局的典型特征——用后来者的本金支付先来者的收益,制造赚钱假象。 - “X to Earn”模式的陷阱:近年来出现的“边玩边赚”(P2E)、“边跑边赚”(M2E)等模式,是庞氏骗局的最新变种。项目方毫无成本地产生虚拟货币,让用户通过简单活动获取,制造“劳动创造价值”的幻觉,最终目的仍是吸引用户进入权益的炒作交易中。一旦新增用户放缓或资金流入不足,整个体系便会瞬间崩塌,2022年LUNA币的“史诗级归零”便是活生生的例证。 三、法律与现实的惨痛教训:骗局认定的铁证 我国金融监管部门早已明确定性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为非法金融活动 。司法实践更是明确,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相关民事法律行为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引发的损失自行承担 。例如2025年重庆市荣昌区法院判决的一起案例中,王某委托骆某购买虚拟货币后亏空,法院最终驳回了王某的诉讼请求,认定此类行为不受法律保护。 从GUCS虚拟币案造成2.9万余名投资者损失17亿余元,到深圳市破获的以“空气币”骗取2.2亿元的案例,无数血本无归的案例已经敲响了警钟。这些事实都指向同一个结论:虚拟货币背后藏着的是非法集资、传销、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实质是“借新还旧”的庞氏骗局。 四、陈律师的忠告:理性与法治是唯一的护身符 面对虚拟货币的喧嚣,陈炜律师郑重提醒公众: 1. 摒弃侥幸心理:必须清醒认识到,虚拟货币是风险接近无限大的投机物。不要相信“天上掉馅饼”的承诺,任何宣称“稳赚不赔”、“高收益低风险”的项目,本质上都是陷阱。 2. 坚守法律底线:在我国,虚拟货币不具有法定货币地位,相关业务活动非法。参与其中不仅财产损失风险巨大,还可能无意中卷入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面临法律制裁。 3. 求助专业机构:在进行任何涉及大额资金的投资前,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或通过正规金融机构进行评估。对投资项目存在疑问时,可向金融监管部门查询或举报。 虚拟货币的骗局之所以能持续,无非是利用了人性中对财富的贪婪和对技术术语的盲从。作为法律从业者,我深感有责任揭示其本质,帮助公众看穿这场精心包装的幻梦,守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与家庭幸福。
陈炜律师在接受委托和进行法律分析时,一直向客户和公众强调,必须穿透虚拟货币那些精
涵涵聊社会
2025-12-14 13:5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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