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元面索赔21万!法院判赔3万:这起纠纷,戳中无数人的心结餐厅摔倒赔偿 “6元一碗面,索赔21万!”湖南岳阳这则新闻刚一出,瞬间炸翻全网。女子穿高跟鞋在面馆摔成骨折,一纸诉状将店家告上法庭,张口就要21万赔偿;店家满腹委屈:“路是大家走的,你穿高跟鞋没留心,怎么能全怪我们?”可最终法院判决店家赔偿3万,网友们直接吵翻:“这判决到底凭啥?要是我在法院摔了,能赔吗?” 事情没那么简单。据悉,女子并非首次来这家面馆,对店内有台阶的布局早有了解,当天穿高跟鞋返回座位时,在玻璃推拉门的台阶处不慎摔倒,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她认为店家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才提出高额索赔;而店家举证,当天店内无明显油渍水渍,台阶也有防滑措施,其他顾客都没出事。 法院的判决其实藏着公平的智慧。根据《民法典》,餐馆作为营利性场所,必须对顾客尽到合理安全保障义务,店内斜坡的安全隐患让其无法完全免责;但女子作为成年人,穿高跟鞋行走本就该预判风险、多加留意,自身疏忽才是主因,所以要承担85%的主要责任。3万元赔偿,既没让店家替全部过错买单,也没忽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这事儿之所以引发热议,本质是大家都在纠结“责任边界”。网友的灵魂拷问“法院摔了能赔吗”,其实是在担心规则的公平性——既怕商家敷衍安全义务,也怕有人借“维权”之名过度索赔。 现实中,不少人都有过类似顾虑:逛商场被松动地砖绊倒、在餐厅踩上汤汁滑倒,到底该自认倒霉还是合理追责? 法官的提醒说得明白:公共场所安全,经营者履责和消费者警惕缺一不可。店家多铺一块防滑垫、多设一个警示标,就能减少意外;我们出门在外,也该根据环境调整行为,别让侥幸心理酿成遗憾。 你怎么看这起判决?要是你遇到类似情况,会选择协商还是起诉?评论区说说你的观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