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男子没有用暖气,物业却上门要收过道费,说暖气路过他们家了,男子反问,既然这

胡萝卜说法 2025-12-18 00:38:16

陕西,男子没有用暖气,物业却上门要收过道费,说暖气路过他们家了,男子反问,既然这样,我是不是该收你们的过路费? 这名男子从供暖季一开始就明确说了不用暖气,也从没去办过暖气开通的手续,家里的暖气设施一直都是停用的状态。 可让他没想到的是,物业工作人员接连找上门,张口就要收一笔“过道费”。 面对男子的疑惑,物业工作人员给出的解释让人哭笑不得:楼上的住户在用暖气,供暖管道得从他家屋里过,管道传暖气的时候会散出热量,他家屋里温度比平时高了些,相当于享了供暖的福利,自然得掏钱。 这样的说法,当场就被男子怼了回去。他直言,自己根本就不需要暖气,甚至觉得屋里温度升高了会不舒服,压根谈不上享受什么福利。 他还反过来质问物业工作人员:“管道是你们要从我家过的,我没向你们收过路费就算不错了,怎么还要反过来找我要钱?” 面对男子的质疑,物业工作人员却丝毫不让步,翻来覆去就强调管道散热让男子受益了,这笔钱于情于理都该交。 而男子的态度也十分坚决,明确表示只要自己没开通暖气,就没有交这笔钱的义务,该给的钱他一分不会少,不该给的钱他一分也不会多掏。 从那之后,物业工作人员又多次上门催缴,说辞翻来覆去都是那一套,这让男子感到又烦又气。 他说,物业这种收费行为完全是不讲道理,自己已经懒得跟工作人员多啰嗦,干脆提出让大家来评评理,看看这笔“过道费”到底该不该收。 这起纠纷传开后,不少人都站在了男子这边。大家觉得,供暖服务就是你用了就掏钱、不用就不掏钱的买卖,遵循“谁使用、谁付费”的基本原则。 男子没开通暖气,没享受供暖服务,自然就没有交相关费用的义务。物业拿管道散热当理由收“过道费”,既没有法律依据,也不符合公平合理的收费原则。 还有人指出,供暖管道本来就是小区的公共设施,它的铺设和维护成本早就包含在物业费或者相关的公共运维费用里了,物业没理由再单独向没使用暖气的居民收额外的费用。 管道传输过程中产生的散热,是供暖系统运行时的正常物理现象,又不是男子主动去要的福利,凭这个收钱,实在难以服众。 1、物业无权收“过道费”,收钱的只能是供热企业 根据《民法典》第944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物业收费必须有合同约定或法律依据,擅自巧立名目收费属于违规行为,男子作为业主有权直接拒绝。 供热是供热企业和住户的事,合同也只在这两者之间生效。物业只负责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和日常服务协调,没资格自己设“过道费”,男子拒缴合理合法。 2、没开暖气不用缴“散热费”,基本热费≠过道费 男子没办暖气开通手续,没享供热服务,就不用交供热相关费用。管道散热是供暖的正常物理现象,不是男子主动占的便宜,不能当成收费理由。 部分地区的基本热费,是供热企业收来维护管网的,和物业的“过道费”完全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3、供暖管道是公共设施,业主不用额外掏钱但要懂容忍 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供暖管道是小区业主共有共用的公共设施,其铺设和维护成本已包含在物业费中,物业不得重复收费。 管道的维护成本早就算在物业费里了,物业不能再额外收钱。业主不能因为管道过自家就找物业要“过路费”,但也不用为物业的不合理收费买单,权利义务全看法律规定。 4、物业反复催缴属侵权,业主这样维权 根据《价格法》和物业服务相关规定,男子可保留沟通记录、书面拒付通知等证据,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物业乱收费,或向住建部门反映物业违规行为;若骚扰持续,还可通过诉讼要求物业停止侵权。 素材来源:河南百姓315,2025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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