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男子李某到佛山出差85天,公司规定住宿报销标准不超400元一晚,李某为

走不同的成功路 2025-12-20 16:58:39

江苏南京,男子李某到佛山出差85天,公司规定住宿报销标准不超400元一晚,李某为省钱,找合作方安排120元一晚的房间,却按390元开发票报销,赚了2万多差价。后被人实名举报,公司以“假公济私”将其开除,李某不服告上法庭。 南京的李某从未想过,一次长达85天的佛山出差,会让自己十年工龄戛然而止,还闹上了法庭。这本是一场常规的工作派遣,却因一笔“精打细算”的住宿费差价,变成了触碰职场红线的典型案例。 2023年,入职某地产公司十年的李某接到佛山出差任务,公司明确住宿报销标准不超过400元/晚。想着能省下一笔开支,他没有自行预订酒店,而是请合作方员工郭某帮忙安排住处。很快,郭某为他找到了一间每晚仅需120元的房间,价格远低于公司报销上限。但在报销时,李某却收下了郭某开具的390元/晚的发票,前后五次报销共申报住宿费等3万余元,悄悄赚了2万多元差价。 在李某看来,自己既没超公司报销标准,还“帮公司省钱”,赚点差价不过是“合理回报”。可他没料到,这份“精明”很快被实名举报。公司展开调查后发现,李某的实际住宿费用与报销金额存在巨大差距,且他与合作方存在资金往来,李某事后曾向郭某转账3万元,又向公司退还了2.5万元差价。结合《员工手册》中“假公济私、弄虚作假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的明确规定,公司当即作出开除决定。 被辞退后的李某难以接受,他辩称自己“未接触酒店前台,对实际价格不知情”,认为已经退还差价就不应被辞退,将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维护自身劳动权益。这场官司的核心争议,集中在“虚假报销是否构成严重违纪”上。 法院审理后给出了明确答案:李某多次虚假报销的行为属于持续性不当获利,明显违反诚信原则和廉洁从业要求,其“不知情”的辩解不符合常理,存在明显主观故意。更关键的是,虚假报销的认定不以是否造成公司实际损失为前提,核心在于违反了企业经营管理和廉洁文化要求。而公司《员工手册》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违反法律规定。最终,法院驳回了李某的诉讼请求,二审也维持了原判。 一场看似“省钱又赚钱”的“双赢”操作,最终以丢工作、输官司收场。李某的经历给所有职场人敲响了警钟:职场之中,诚信是立身之本,制度红线不可触碰。公司设定报销标准,是为了规范费用支出,而非给员工提供“套利空间”。所谓“小聪明”,实则是对规则的漠视,最终只会反噬自身。这场闹剧落幕,留下的不仅是一个法律判决,更是一则深刻的职场警示,守规矩方能行稳致远,任何试图钻制度空子的行为,终将付出相应的代价。出差费报销单 佛山旅行酒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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